格雷厄姆价值理论——投资与投机的区分
在格雷厄姆之前,投资是一个多义词,并没有共识的定义,而且投资与投机往往混淆在一起,是格雷厄姆第一次对投资作了定义并与投机作了区分。在《证券分析》一书中,他是这样定义的:“投资是一种通过认真分析研究,有指望保本并能获得满意收益的行为。不满足这些条件的行为就是投机格雷厄姆进一步指出,所谓“满意”是一个主观性的词,只要投资者在投资定义的界限内保持清醒明智,即使投资的回报率很低,也可以称为是“满意的”,其中的回报不仅包括股息或利息收入,而且包括价格增值。因此,要判断一个人是投资者还是投机者,关键在于他的动机,不能光看结果,比如,借款去买证券并希望在短期内获利,不管它买的是债券还是股票都是投机,而且,投机尽管可能成功于时,但最终总是没有好结果的,不仅投机者自己会亏损,整个市场都会受到巨大破坏,20世纪30年代的股市崩溃,过度投机就是一个重要原因。
此外,格雷厄姆还认为安全性也是投资的一个基本要求。当然,所谓安全并不是指绝对安全,而是指在合理的条件下保障投资不至于亏本,可是,一旦发生极不寻常或者意想不到的突发事件,也会使安全性较高的债券顷刻间变成废纸。债券当时被认为是很安全的,可在1929年到1932年的短短4年间,许多人因购买债券而破了产,债券在人们的心目中不再被简单地视为纯粹的投资了,人们开始重新审视把债券当投资、把股票当投机的粗浅性认识,格雷厄姆提出的投资与投机定义,就是为了帮助人们澄清这类模糊不清的认识。
在《聪明的投资人》一书中,格雷厄姆再一次清楚地指出投资与投机的本质区别:投资是建立在敏锐的数量分析基础上的,而投机则是建立在突发的念头或臆测之上的,二者的关键就在于对股价的看法不同,投资者寻求合理的价格购买股票而投机者试图在股价的涨跌中获利。因此,投资者最大的敌人不是股票市场而是他自己,如果投资者在投资时无法掌握自己的情绪,受市场情绪所左右,即使他具有高超的分析能力,也很难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