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租赁,转移利润
许多上市公司由于发行额度限制,母公司只有部分而不是整体进入上市公司,许多经营性资产甚至经营场所往往采用租赁的方式,而租赁数量、租赁方式和租赁价格就是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可以随时调整的阀门。有时上市公司还将从母公司租来的资产同时转租给母公司的子公司,以分别转移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利润。
违规拆借,虚增收入
按照我国现有法规规定,企业之间不允许相互拆借资金,但实际情况是关联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和拆借现象比比皆是,两者之间也难以严格区分,以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的资金占用与违规拆借现象大量发生。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向母公司计受资金占用费用。这种形式名目繁多,金额巨大,在账面上可以反映出一大块营业外收入。二是向被投资公司计受资金占用费用。
其目标往往是以下两种被投资企业:一是虽拥有被投资企业加%以上的股权,但该企业已转由他人承包经营,企业失去控制权,可以不进行权益法核算的企业。二是占股权20%以下,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企业。当上述两种企业严重亏损,即使上市公司存在着实质性的投资损失,但通过计受资金占用费用的形式和利用长期投资会计核算方法本身的缺陷,在会计报表上却虚增了一块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