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财基础:税款和基金收益
共同基金管理人进行的拙劣交易,使应课税的投资者的情况更糟。对税款敏感的理性投资者会对投资组合的交易设置很高的障碍,因为,他们认识到了交纳税款对已实现的资本收益有不利影响。即便如此,如表6.4所示,在过去的20年里,有2/3至3/4的共同基金资产被置于应课税账户中,很显然,共同基金管理人在管理这些钱时,把它们看成是不用交税的了。在对投资组合进行炒单的过程中,管理人自己获利却强迫基金持有人交纳税款。与此相反,被动管理下的指数型基金就展示出税率较低的特点。结果,主动管理型基金在税后收益上的差额普遍都要超过税前收益的差额。
表6.4大多数共同基金资产都被置于应课税账户中
如表6.5所示,在1998年12月31日截止的20年里,阿诺特的研究发现,税后收益的差额为每年2.8%,而税前的差额则为每年2.1%。在其中的15年里,共同基金的表现令人非常失望,在税后收益上的差额为每年5.1%,而税前的差额为每年4.2%。对其中10年的研究结果表明,税前和税后收益的差额分别为每年3.5%和4.5%。不管以哪个时间段来衡量,共同基金业都没有很好地为那些应课税的投资者服务。
表6.5共同基金的税后收益令人失望与先锋500指数型基金的业绩相比
先锋500指数型基金的投资组合不会进行税收敏感型的投资,这使共同基金的情况更是雪上加霜。先锋500指数型基金的投资组合在成交量上一般较低,这使它具有了诱人的税收特点,而关注税收问题可以进一步地提高税后收益。例如,应课税的投资者在投资达到临界规模而出现亏损时,他可以用已获得的收益买进另一种近似产品来取代赔钱的产品。虽然这一策略不属于管理指数型基金的死板规则,但对一个基本实行被动式管理的投资组合使用一些节税的交易规则可能会提高税后收益。
尽管先锋500指数基金作为一种投资工具在节税方面有局限性,但根据阿诺特的研究,它在20年里的税后收益比一般的共同基金每年高出2.8%。如图6.6所示,只有14%的基金税后收益较高,而胜出的优势平均每年只有1.3%。市场上的输家在数量上要大大多于赢家,而它们失败的程度更为严重,在税后收益上的差额达到每年3.2%。
表6.6考虑税收后的获胜机会降低相对于先锋500指数型基金的税后收益(%)
15年的税后收益为反对主动管理型的共同基金提供了最为有利的证据。仅有4%的基金带来了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税后收益,而它们的领先优势也仅有0.6%。其余96%的基金都没能达到或超过先锋500指数型基金的收益水平,而落败的劣势达到了每年4.8%,这对财富造成了毁灭性的影响。阿诺特指出:“如果从1984年开始,以相同数额的资金开始投资,那么15年以后,投资者投资于一只失败了的普通基金上的财富将会缩水一半,而这些钱如果用于投资先锋500指数型基金将会积聚出一笔财富。”极少数的赢家以微弱优势获胜,而大量的输家则以很大的劣势落败。
不考虑交易行为的税收后果,对应课税的共同基金资产进行管理是件可耻的行为,虽然显而易见却很少有投资者认真考虑过。一位严肃认真的受托人对应课税资产负有责任,并承认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违背“卖出输家持有赢家”这一简单策略才是正确的。投资专家菲利普•费舍在谈到选择投资顾问时这样说道:“如果他们在出现亏损时,即使亏损很小,也快速抽身,而放手让利润去增长,那就可以给他们高分。而如果他们在获利时快速抽身却任由亏损继续,那就不要靠近他们。”在共同基金业中,应课税资产占了压倒性的多数,但却很少有迹象显示它们会谨慎对待交易行为的税收后果,更别提忠实于投资者的利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