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家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指定维修点,对于这些维修点给出的修理金额,保险公司定损时会比较认同,因为在这些网点它们能拿到较便宜的“团购价”。而如果去非指定网点修车,定损金额可能比实际修理费用低一些,差价部分需要车主自掏腰包。
龙年春节前,趁着豪车降价潮,孙先生购买了一辆奔驰E260轿车。讨论上车险问题时,4S店的销售人员极力向孙先生推荐在4S店购买车险,可以享受八五折优惠。而且销售员告诉孙先生:“如果在我们店里投保,以后发生事故需要维修,维修费都可以100%理赔。如果不是在我们店里买的保险,会有一个‘特约免赔率’,将来维修和定损理赔的金额会产生一个差价,大约20%左右,需要消费者自己负担。”
孙先生本来想通过电话投保,因为现在各家公司的电话车险基本都可以打七折,比4S店要便直15%,一年保费大约差2000多元。但如果真如4S店销售人员所说的那样,自己的车子贵,零部件也比较贵,那到时候就可能不划算了。孙先生动摇了。
销售人员跟孙先生说关于定损差价的问题,其实涉及到4S店和保险公司在维修、定损过程中的博弈。
通常,每家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指定维修点,对于这些合作网点给出的修理金额,保险公司会比较认同,因为保险公司觉得在这些合作网点里,它们能拿到比普通修理点更便直的“团购价”。
如果孙先生在自己购车的4S店(属于代理机构)买了车险,这家4S店通常跟A公司有长期合作。孙先生万一发生事故需要维修,并到这家4S店维修,那么4S店给出的维修价格,A公司都是完全认可的,100%可报销。
如果孙先生是通过B或C等其他保险公司直接投保的,再回到4S店修理,而这家4S店刚好不是他所投保公司的合作网点,那么如果保险公司认为孙先生“修贵了”,最后修理费用和定损金额就会产生差价,需要孙先生个人“埋单”。
大概了解了吧?其实说白了,对于合作网点的4S店,保险公司相当于把自己的定损权力下放给了4S店。
目前保险公司的定损方式分为三种:由保险公司本部派定损员定损,这种方式适用于涉及金额较大的理赔;请第三方公估公司代理定损,负责核损与核价;最后一种则是由保险公司授权4S店、修理厂通过网络远程定损。最后一种定损方式的理赔金有一定的金额限制,理赔金额在200020000元。也就是说,4S店被保险公司授予了定损金额在一定范围内的车辆定损权。
所以,4S店的工作人员就是利用这样的“无缝合作”优势,希望新购车的车主能够从自己的渠道买车险,以便赚取一定的车险手续费。
其实,到底是在48店投保,还是通过电话、网络低价投保,各有优劣,车主完全可以按需选择。
倒是在定损时,车主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务必先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如果前期已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8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的,切莫再到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到时候索赔时,保险公司是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金额,定损金额会降低,这样车主本人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