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短期融资劵?发行制度和面临的问题
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当资金短缺时,以最小的代价筹措到适当期限,适当额度的资金;当资金盈余时,以最低的风险、适当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
翟山鹰表示:短期融资券的申报、发行流程是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申报、发行和交易短期有价证券的流程。此类证券由国内各金融机构购买 , 不向社会公开发行,并约定在一年期限内还本付息。
企业短期融资券是企业为解决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要而向社会发行的短期债券。在中国,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需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方可发行。
审批机关 人民银行发行主体 中国境内具备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
行业限定 没有行业限定
发债资金用途 可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是否需要担保 无需担保
信用评级 需要信用评级
上市交易 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人之间流通转让
利率水平 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一般以市场招标确定(近期一般为3.4%-4.5%)
债券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发行企业可在上述最长期限内自主确定每期融资券的期限
发行规模(相互占用额度) 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企业确定有融资需求,并确认以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方式融资。
(2)选定项目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企业提交发行材料,准备清单。
(3)主承销商组织各中介机构共同完成尽职调查、组织注册材料的编写工作。企业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协议。
(4)到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所需资料一般包括:
①主承销商向交易商协会提交包括短期融资券发行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在内的全套注册文件;
②最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年报), 及今年上半年财报;
③融资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简介、企业性质、行业、拟发行额度、用途、期限、还款来源、还款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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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操作周期一般需要 2 ~ 3 个月。
(2)操作费用: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一般为发行资金总额度的 3.4% ~ 4.5%。
由于短期融资券融入的均为一年以内的可使用资金,大部分只能用于补足企业资本金不足部分或临时过桥使用,无法充当企业的长期生产、经营用资金,所以申办此项业务的企业大多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办理该项业务时,承销机构应组织发行人聘用的外部评级机构对于发行人的发债项目进行考察和信用级别评定。主承销商应承担有关文件的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推荐函、尽职调查报告、核查意见;发行人请示、募集说明书、发行方案、偿债计划和保障措施、现金流分析报告;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发行推介材料、发行公告、发行总结报告。
(一)充分调研,做好发行前可行性分析。发行前应充分了解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成本、潜在风险、企业的资金需求、其他融资方式的成本及可能性,确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必要性;同时,分析企业财务状况,了解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条件,确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可能性。
(二)做好企业内部审批程序(企业管理层办公会、董事会议、股东大会)和发行时间安排。企业可提前同决策层沟通,在决策层有初步意向后,中介机构就可进场做前期调查工作,同时企业内部审批程序可同步进行,要注意各项工作在时间上的衔接,做好工作时间规划,以缩短发行时间。
(三)确定最适合的中介机构。最好选取同企业联系密切的中介机构,由于这些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日常服务,对企业情况熟悉,一方面可减少制做备案材料的工作量,另一方面有利于服务费用的谈判。在选择主承销商时,要着重考虑三点:一是该银行的议价能力如何,这可通过查寻同期各银行承销的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价格高低来判断;二是同企业业务的紧密程度,如是否为最大的贷款支持行、企业在该行是否已取得授信额度等;三是注意选取的方式方法,注意维护同落选金融机构的关系,避免给企业日后融资带来不利影响。
(四)做好资金使用规划,以选择合适的品种,确定合理的发行时间。若用于生产经营使用,则需确定资金具体使用时间;若用于归还贷款,则需了解准备归还的贷款是否到期,有无可提前还款的约定,并需提前同相关金融机构沟通,尽量降低发行短期融资券而产生的资金沉淀成本。
(五)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体制,完善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为企业评级考核做准备。
(六)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做好备案材料的制做,及时提供反映企业真实情况的各项资料,并做好后三年盈利和现金流预测,以提高企业的评级水平和备案材料的质量,从而降低发行成本。
(七)根据《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发行后的信息披露和后续评级工作,并随时同主承销商沟通,了解短期融资券市场动态,为以后再次发行奠定基础。
(八)加强同金融机构的联系,提前做好还款规划。短期融资券属于流动性融资,但目前大多数企业实际上是将其当作筹集长期资金的一种方式,到期后企业还本付息的压力大,提前做好还款规划显得尤其重要
(一)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二)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三)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四)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六)其他软条件
目前企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解决,一是加强同金融机构的联系,提前取得银行长期借款以替换到期的短期融资券,或先向承销商申请临时借款用于还本付息,然后再次组织发行短期融资券,并用募集资金归还临时借款;二是采用一次申请余额,分次发行的方式,并通过不同期限的品种搭配,一方面可降低到期一次还款金额,另一方面可将下次发行募集的资金补充企业现金流,从而缓解还本付息压力。
企业短期融资券与企业债定位问题。从发展的趋势看,中国债券市场目前分割的局面是不可持续的,两个债券市场的融合统一是目标。这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企业短期融资券产品的最终定位上。将其定位为短期流动性企业债,还是始终以券的形式出现,需要法律制度和规章的不同解释。
也许当前的企业短期融资券的雏形相当于一直以来业界争论的具有融资功能的商业票据,而不同于以贸易真实性为基础的商业票据。企业短期融资券虽然在期限上与企业债存在一定的结构位差,但在目前企业债发行还没有有效突破的情况下,其替代作用是较为明显的。
从中国企业的现状看,对中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分析显示,近年来所有上市公司产生的经营现金流量为负,其主要原因是原材料占款、库存占款、经营效率和企业盈利能力的不稳定性以及核心竞争力的不足等。企业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目前要高于对固定投资资金的需求。企业债作为直接投资的重要渠道之一,对解决短期资金方面的有效性不足,很少有企业通过发债来解决流动资金压力。
虽然短期融资券对解决流动性资金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企业在融资渠道和长期投资渠道不足的情况下,特别是企业债在制度上没有突破的情况下,要特别关注企业是否会把短期融资券融来的资金用于长期投资上,导致投融资期限不匹配而产生的金融风险。
而要防止这种投融资期限不匹配产生的金融风险,企业债的破局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政策和制度的组合拳,以防止短期融资券单线出击而出现的操作性漏洞。在企业自主性、独立性加强的情况下,发行企业债的审批方式值得思考。
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的谨慎性、科学性和艺术性如何把握。至少在目前,中国货币政策的操作目标还是数量型的基础货币。或者更直接地说,央行通过控制银行体系的超额储备来实现广义货币供应目标。这种操作有一个很大的弊端,就是容易导致货币市场利率宽幅震荡,利率完全沦为流动性多寡的结果。
要实现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的目标,最好的办法是控制市场的流动性,保持流动性处于均衡中性(即不多不少)。过多或过少的流动性必然带来市场利率大幅波动。这种波动通过短期融资券渠道的传导,形成金融经济损伤实体经济的后果。上述两个制约,都将导致央行对市场流动性的管理逐渐收紧。因此,长期的后果是央票利率有上升的趋势。
定价问题有待完善和深化。企业发行的融资券或者债券,本质上就是一种含违约风险的金融工具,因此它的定价主要基于信用风险的判定。无论是企业债还是短期融资券,在理论上都可以利用现代金融工程理论进行定价,即利用风险中性测度下的违约过程所导出的违约期限结构进行定价。但是我国的现实条件尚不能满足这种定价方法的实现,这是我国企业债市场的特点所决定的。
目前在我国,企业债市场品种单一,在信用等级上难以区分;企业债数目少,存在时间较短,难以有大样本估计违约过程;参与投资主体的结构单一,大多是长期投资者,因此市场交易少,造成流动性差,难以将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分离估计。
短期融资券理论定价的先天困难,是没有信用利差的科学估计,因此仍然只能采用市场比价的方法进行定价。即从可能的投资者、现有资金面、不同发行人的条件等来进行初步定价,考虑这些因素对融资券与同期限央票利差的影响。但是从长远考虑,必须尽快研究科学的定价体系和定价方法。
所谓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权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1、发行企业的债项评级原则上应达到A-1,对企业性质、发行规模均不设门槛限制;
2、企业应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当期发行文件。发行文件至少应包括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法律意见书、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3、企业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须按要求持续披露年度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季度报告,并按交易商协会的要求进行其他信息的披露。
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企业确定发行项目的主承销商;
2、主承销商企业提交发行材料准备清单;
3、主承销商组织各中介机构共同完成尽职调查、组织注册材料的编写工作;
4、企业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协议》;
5、主承销商向交易商协会提交包括短期融资券发行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在内的全套注册文件;
6、交易商协会核查,企业获得注册,并择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完成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