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股东大会全世界最有名的莫过于巴菲特的伯克希尔·哈萨韦每年在奥马哈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了,每年几万人的盛会就像财富嘉年华一样,这些人都是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基本上都是有钱人,当然里面也有一些只买了一股的投资者,目的只是为了去参加股东大会和得到哈萨韦公司的年报,一股该公司的股票10万美元对美国人来讲也不是一个随便的小数目啊,就是现时每股跌破10万美元大关但还是天下第一高价股。这个股东大会和其它的股东大会投资者去的目的不是太一样,其它公司的股东大会投资者去主要是为了解该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利于对其做出投资决策,而哈萨韦公司的股东大会,投资者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听巴菲特对许多实际问题的看法,当然能得到发问的机会更好,也许就是为了感受现场的气氛也好。
说到我们平常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好处,第一就是可以对公司气氛和管理层人员有最直接的认识,这也是最好的了解他们的机会,因为不要说普通的投资者,就是机构投资者有时候也难与公司的最核心管理层有面对面沟通的机会,而全数的管理层人员都在的时候更是少之又少,股东大会是一个很好的能了解这些管理层的渠道,他们是这家公司的直接经营者,这些人的能力和诚信将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务实与否的作风通常在这样的场合下都会表现出来。
在这样可以与公司管理者直接对话的时候,可以得知许多原本的公开信息以外的消息,当然这些不是什么内幕消息,但有一些事确实不是可以正儿八经的写入正式的报告的,也许在与公司管理者的交谈中就可以得出这些有用的信息来,比如管理层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特别是在业务上对其竞争对手的评价和看法,有时比年报中那些数据和正式用语实际得多,当然在这种公司的正式场合里他们不可能像私下说话那么随意,但比起正式的报告中的官方用语应该能更好的接近事实真相。
同时在平常对这家公司的研究中产生的问题也都能有机会得到解答,我想对于普通的投资者甚至是小机构投资者来讲,这是最好的发问机会了,而且这个时候得到的回答不是那种随意的,是公司在面对投资者时的正式回答,马虎不得,应该说远比在其它途径得到的答案更有权威性,虽然说现在的通讯技术非常发达,有什么问题一个电话就可以直接打到这家上市公司的办公室,但那种时候很多公司都不会太理会投资者的提问,就算是回答也是很“常规性”的问题,问一些思考性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合适的。
参加股东大会的另一个好处相对于投资者来说可以让自己更站在股东的角度看待问题,其实如果不是价值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主要是对利益分配感兴趣,但价值投资者可能对整个股东大会的过程都很感兴趣,通过这些实践活动的进行,可以让他很真实的感觉到这家公司的存在,而不是冷冰冰的财务报表和K线图,一个实实在在的企业呈现在眼前对人的思想毫无疑问是会产生影响的,这种影响对于价值投资者来说是正面的,我觉得这能有效坚定一个人做一名价值投资者信心。
在“贵州茅台(600519)”和“中国平安(601318)”这种价值投资标杆企业的股东大会上,会有许许多多价值投资者参加,所以在这样的股东大会上还能认识到更多与自己是“同类”的朋友,其实现在网络上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是最理想的方式了,这几年我发现网络上以地域划分的群体有以志趣划分的变化趋势,而投资这个行业最容易从网上认识到和自己价值观相似的朋友。不过这些人中能去参加股东大会的不会很多,去的一般都是比较“正宗”的价值投资者,至少他认为他是做价值投资的,价值投资的路是很寂寞的,多一个能交谈的朋友总是一件好事。
不过我想应该强调的是参加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绝对不是价值投资必要的前提,或者说有条件参加更好,没有条件或不想参加也可以不参加,如果说这对投资收益业绩的影响,几乎可以说是没有影响的。所以说一些投机者说普通投资者没有参加股东大会和考察上市公司的条件所以不能做价值投资,只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手去买卖股票的托辞罢了。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治理的关键平台。当前市场各类参与主体越来越重视利用股东大会这个平台,充分表达自身诉求,并以股权作为博弈筹码展开博弈,上市公司治理初露法制化、规范化端倪。
重庆啤酒是一个范例。尽管大成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由于2011年12月12日 前并未公布其合并持股已超10%,由此大成基金等以持股10%以上股份股东身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存在一定瑕疵,但这也说明,大成基金还是懂得利用股东大会这个平台来反映自己诉求。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九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事实上,8天后的12月20日,重庆啤酒董事会同意这个请求,并决定2012年2月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罢免董事长事项。
其实,重庆啤酒董事会也懂得巧妙利用《规则》。《规则》规定,对于连续90日持有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均不同意或回应的,这些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此次重庆啤酒董事会“大大方方”同意大成基金的请求,那么股东大会召集人就是董事会、而不是大成基金,这样董事会反而或许能够赢得一些主动权。
当然,如果由10%以上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规则》要求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必须保持10%以上,而且持股比例必须保持到股东大会开完并发布公告。
本案例中,重庆啤酒董事会是股东大会召集人,对此种情况,《规则》并没有要求10%以上股东在开会期间必须坚守10%以上的股权比例,大成基金在开会前有减持自主权。事实上,大成旗下基金并未等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就在去年四季度减持,其与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在2月2日股权登记日或许将少于10%股份比例,但这并不妨碍临时股东大会如期召开。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法》和《规则》还赋予持股3%以上股东一项特殊提案权:持股3%以上大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提交召集人。本案中,重庆啤酒大股东嘉士伯也很懂得利用 《规则》内容,它在2012年1月19日向重庆啤酒董事会提出,在此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临时提案,从而搭上股东大会顺风车。此前重庆啤酒的管理层主要由二股东重庆啤酒(集团)派驻,第一大股东嘉士伯意在查账维权。
目前散户在股东大会中却享受不到什么特权,甚至连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也被变相剥夺。比如重庆啤酒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并没有网络投票方式。如果外地散户要参与2月7日重庆啤酒临时股东大会,他需要为此自付食宿费、交通费。或许有些小股民的股票投资,连这些车马费都够不上,因此,对多数外地散户而言,不参加股东现场会是其必然的理性选择,其利益诉求也就根本无法表达。
目前的股东大会制度对维护大股东权益方面的规定相对来说比较全面,但是,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股东相互之间的利益博弈,绝不仅仅是大股东的事情,中小股东同样是不可忽视的利益主体。由于中小股东持股少、彼此之间缺乏利益联接机制,在股东大会博弈中处于一盘散沙的弱势地位。为此,不仅要完善股东大会制度以确保中小股东能够正常行使自己的应有股东权利,同时也需赋予其一些“特权”对冲其弱势地位,可规定:任何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都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所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除大小非或大小限以外的股东单独表决通过(需对“重大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只有让散户也能充分利用股东大会这个关键治理平台,散户利益才能得到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也才能增强投资股市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