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建立健全员工恋爱审批制度”“关于第一大股东每年捐赠上市公司不少于100亿现金的议案”……5日开始流传于网络的ST慧球1001项股东大会议案,让人大跌眼镜。在A股市场,ST慧球这样极端的案例虽不多见,但“奇葩”股东大会却也不少。有的董事长在股东大会上否决自己提名的董事,有的董事会成员对着中小股东现场开骂……
按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应该是公司全体股东讨论、决策公司经营发展事项的场所,是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途径。
不负责任的股东大会,直接伤害的是公司利益。股东大会上的各类稀奇古怪的议案流传出去,不仅伤害上市公司形象,也会涉及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不负责任的股东大会,让中小股东权益率先受损。股东大会秩序被扰乱,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难度显著增加,由此可能产生一些不利决策,还会进一步损害投资者利益。闹剧式股东大会,一旦形成不良示范效应,还会污染资本市场的环境。
ST慧球“奇葩”股东大会议案的背景是公司控制权之争。但提出不负责任议案,把股东大会当儿戏,是对公司所有股东权益的蔑视,对监管规则的挑战。5日夜,上交所发布消息称,已对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中国证监会也已进行立案调查。监管及时出手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但针对公司信息披露做出的纪律处分、立案调查,能否改善ST慧球目前混乱的治理状态,能否使公司真正对中小股东负责,还有待观察。
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尊重股东,尊重价值投资,尊重市场秩序,要把股东当回事。毕竟,上市公司属于公司全体股东,不是一小撮利益集团的“纸牌屋”。
股东大会
中科合臣大股东目前为国有独资企业,而涉及国有资产转让必须遵循有关规定。
2003年12月31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产权“转让方应当将产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该办法同时规定,“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或者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有投资者在中科合臣股东大会上质疑,中科院上海有机所在签署协议前,并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本次受让方共有三家,但是此前并未采取拍卖或者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股东大会是否合法有效?
中科合臣是去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首次注册时间为2000年9月29日,按照规定,去年9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已经任期届满。但不知什么原因,公司一直没有进行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在去年9月30日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之后,第一届董事会仍然继续行使权力,召开了数次董事会会议,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年度监事会报告”、“年度董事会报告”等均为超期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因此其有效性值得怀疑。
更重要的是,此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是在4月16日公司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的4月29日才提出来,而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第十一条,“会议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会议通知中未列出事项的新提案”,这样看来,本次董事会换届是否有效也是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