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的必要性
在风险投资市场中,通常标的企业创始人掌握大量内部信息,风险投资家通过企业以及其他渠道了解企业,即风险投资家间接获取信息,导致风险投资家和创始人之间可能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投资者面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创始人为了获得风险资本,可能粉饰利润或者夸大预期收益、提供虚假经营信息,甚至故意隐瞒影响风险投资家决策的重大事件,例如:诉讼纠纷、对外担保等。
即便目标企业如实报告企业经营状况,一些可能增加投资风险的信息也是通过财务数据无法获取的。例如:企业文化的包容度、管理经营中的冲突、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等因素势必影响风险投资基金进行投资过程中整合企业的风险。因此,投资者不能仅通过目标企业的财务数据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实践中风险投资家需要对目标企业管理、市场、技术和财务进行审核验证,即尽职调查。通过尽职调查降低与被投资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投资有效性,避免相应的风险。
另外,通过尽职调查有助于风险投资基金确定合理的股权转让价格以及其他契约条款。一般风险投资基金与目标公司签署的契约条款的具体内容,需要根据企业目前生产经营、财务数据状况、未来经营前景和市场开发情况等要素进行商议确定。这些内容的全面性和真实性都需要通过尽职调查予以确认。例如: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目标企业存在大量不良资产或者其他影响企业价值的情况,在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评估后,可以将其作为谈判股权转让价格和转让条件的依据,并体现在具体的投资契约条款上,确定在风险投资相关协议中是否应加入一些限制性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