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的内容
1.管理团队
优秀的创业团队是企业实现高成长性的核心要素之一。企业未来发展的各种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团队的经验和能力,管理团队的能力大小决定了企业能否处理所面临的竞争和风险,是否能使企业在困境中成长。如果选择不当,即使风险资本能够在未来更换管理人员,也将会付出极大代价。例如:如果初创公司更换营销经理,意味着大部分潜在客户资源线索会被截断,对市场的开发可能会重新开始。
对管理团队的评估需要考虑与企业特征的适应性。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对管理的要求不同。当企业处于技术开发阶段时,作为技术出身的创始人更适合处理相关的问题;当企业处于市场开发阶段,具有企业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更适合处理企业事务。在进行尽职调查时,风险投资家需要重点考察如下三个方面内容:第一,当前管理团队的优势和劣势是什么;第二,当前企业需要什么样的管理团队;第三,随着企业的成长,当前管理团队是否能够适应要求。
2.客户与销售
风险投资家需要了解标的企业的大客户情况,以及重大合同情况。通过对大客户的访谈,获取客户对企业产品或者服务的看法,判断企业产品或服务受市场欢迎的程度、满足客户需求的程度,以及目前产品和服务的缺陷和竞争力等。在对大客户的访谈中,需要注意对访谈结果进行必要的加工和筛选。对客户的访谈,需要注意可能出现的信息失真,原因在于投资者和客户具有不同动机。客户会站在自身角度,谈论产品和服务,有可能仅仅涉及产品和服务的某一个方面,而非全面评价。其次,客户总会期望供应商之间存在竞争关系,不希望某个大供应商形成垄断,因此形成有事前观点的评价。再次,客户对于风险资本投资有可能产生顾虑,担心风险资本会改变产品,对客户形成不利影响。
在评估销售情况时,风险投资家需要关注如下问题:市场上是否存在产品需求的证据;证据的可靠性如何;本企业产品与市场需求吻合性如何;在营销中所获得的购买意愿,是否通过客户企业中正确的决策者处获得;标的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者情况如何;标的企业使用的营销策略如何,是否足以支撑企业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上获得竞争地位……评估上述方面内容,既需要营销专业知识,又需要具备丰富的营销工作经验。
3.财务数据
调查财务数据,需要注意三方面问题。第一,非上市企业尤其是新创企业,财务数据通常不规范,为了使得企业财务数据与其他企业具有可比性,需要按照会计准则对照修正。第二,调查财务数据的目的是为了估值,判断企业未来趋势。财务数据为历史的反映,应特别重视财务指标与企业历史研判状况的吻合性。例如:乐观的估计是否产生了乐观的财务指标,如果没有,原因是什么。第三,对于不同阶段的企业,应侧重关注企业不同财务指标。在种子期,应重点关注企业的成本结构,例如:办公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等构成,成本构成表明企业投入精力和资金的方向,会对企业未来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在初创期,应重点关注企业销售收入的成长性;在成长早期,在关注企业销售收入增长的同时,重视利润的形成和增长特征。
4.产品和技术特点
标的企业的投资价值来自于产品的竞争优势。竞争优势或者通过某种技术优势获得,或者通过其他垄断因素获得。只有在技术上具有先进性,才能获得持久的市场优势。对被投企业产品技术的评价具体应该包括技术影响力、技术成熟度、技术可替代性等。技术影响力高,则创新性强,应用于商业领域,可预期的成长空间大。哈佛大学教授Christensen提出破坏性创新的概念,指出在如今迅猛演变的商业世界里,通过破坏性创新创建的新业务成功概率比通过维持性创新要高10倍以上。技术成熟度影响技术的可应用性,指是否易于应用到产品和服务中。技术的可替代性表明企业依靠技术可以获得的竞争优势,以及是否具有发展的可持续性。
技术创新经常与适当的商业模式相结合,才更能体现出商业价值。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创业企业可以通过盈利模式创新对传统行业或者技术造成破坏性的影响,并获得风险投资基金的青睐。例如:软件行业的奇虎360公司利用免费网络安全平台的商业模式构建新的价值链和盈利模式,获得美国高原资本、红点投资、红杉投资、Matrix.IDG等风险投资机构的联合投资。
5.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降低企业决策风险,降低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可能性。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产物,是降低代理风险的机制。企业成立初期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现象不明显,企业所有者通常参与经营决策,所以很多初创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这样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投资面临被“套牢”的风险,同时也无法制约管理层的独断专行,难以保障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所谓关注公司治理结构,更多地指建立合理治理结构的可能性。合理的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实施都基于企业的股权结构。众多企业实践表明,在初创企业中,当存在多个创始合伙人时,平分股份在事后出现纠纷的可能性加大。另外,如果前期有风险投资机构进入,并且投资机构持有股份比例较大时,创始人的地位比较容易受到威胁,可能会对标的企业发展造成影响。同时,当创始人拥有的股份无法形成足够的激励时,创始人创造价值的动力就会变小。
6.法律风险
对法律风险进行尽职调查,主要目的是确保目标企业依法成立并拥有经营其业务的营业执照,找出任何实际的和潜在的法律诉讼。尽职调查的重点内容包括,目标企业成立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是否齐全,营业执照是否有效,是否按时进行年检;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否完备;企业拥有的资产是否存在纠纷,是否对主要资产进行投保;企业所有权结构是否明确,有没有股权纠纷,是否存在股权抵押或质押的情况;企业过去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对风险投资基金产生不利影响的特殊条款;是否存在知识产权、劳资关系、产品责任等方面的诉讼或者诉讼威胁;现行法律以及未来法制进展会对企业发展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