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拓展普惠金融业务,规范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是“普惠金融”连续第四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充分显示了国家发展普惠金融战略的决心。可见,从2018年开始,普惠金融将成为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的重中之重。而农商银行发展普惠金融具有传统优势和先发优势,其历史传统、市场定位和竞争方式,都决定了必须发展普惠金融,担负起中国式普惠金融的责任。
以完善基础设施促普惠
要想普惠金融得到健康持续发展,首先要加强以中介服务体系及支付清算系统为主要内容的普惠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一是优化农村网点布局。农商银行要对农村及郊区的网点进行现代化改造升级,将其打造成为功能分区明确、技术设备先进、客户体验良好的现代化金融服务场所。二是拓展乡镇服务网络。积极推进自助银行建设,提高自助终端布放率,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推动助农服务点功能的综合化,将其建设成为集便民取款点、信息联络点和金融知识宣传点为一体的普惠金融服务点,同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营业网点+移动金融+自助银行+警银亭+金融便民服务站”普惠金融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便捷金融服务,为推动社会经济均衡发展贡献力量。三是提升涉农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完善银行卡助农服务点的功能,为农民提供就近提取资金、支付电费、代缴话费等服务;积极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客户体验,使城乡居民获得更便捷的金融服务;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搭建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站,建立农业信息应用示范村,综合运用手机、互联网等多种媒体,为农民提供产品服务指南、网上咨询、贷款申请等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定期对农村金融服务网点的布局、设施、金融知识普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乡镇服务网点的平稳运行和服务质效的提升。
以服务理念转变促普惠
普惠金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使农户、城镇低收入人群及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群体及时、有效地获得价格合理的金融服务。农商银行要牢固树立“真做小微、做真小微”的经营理念,以服务城乡居民、支持地方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为己任,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创新金融产品、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等途径,最大限度为城乡居民及小微客户群体提供资金支持。一是转变经营理念。一方面,要积极推进普惠金融机构改革,成立普惠金融部、小微企业部等专营机构,为加快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提供组织和人员保障;另一方面,对支行在小微业务发展、客户资源、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调研筛选,成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示范支行”“小微企业金融业务重点支行”等专营支行,通过资源匹配、差异化考核等方式,发挥支行在小微业务发展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要将“三农”和中小微企业作为农商银行重点服务对象,让更多群体公平的享有金融服务;创新农村新型金融服务平台,建立特色微小贷营销管理架构和经营模式,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的资金难题。二是转变服务理念。要改变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对辖内普惠金融区域及群体实行网格化管理,通过客户经理对其进行“管片驻点”,依托“两扫五进”“访客户、问需求、优服务”等外拓活动,有效对接客户需求,彻底改变原来在网点“等客上门”的被动局面,并根据择优就近的原则以及客户的金融需求,合理分配客户经理,负责为网格内的居民及小微企业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作为农商银行联系该区域内客户的桥梁和纽带。此外,在日常工作中,客户经理要以助力国家普惠金融战略为重点,在自己的责任区域内有计划、分步骤地精耕细作,将通过外拓走访了解到的客户金融需求与农商银行具体业务进行有效的对接,着力满足普惠金融地区的现实需求,不断扩大普惠金融成果。
以业务产品创新促普惠
农商银行要通过创新产品、下沉服务,进一步贴近市场、贴近实际,逐步摸索适合辖内农村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路径。一是产品创新。在不断满足客户传统存贷业务需求的同时,大力发展特色业务及新品种业务,使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结算、金融咨询、保险、信用卡、信托、租赁、证券交易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进一步缩短“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加快建设普惠金融专营机构、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专营机构,积极推进“龙头企业+农户+基地”“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开发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品升级和战略转型的金融产品,提升产业链条各环节对信贷资源的可获得性。二是风控创新。与相关公司合作,建立健全风控系统,依托云计算技术以及大数据,对普惠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在“富民惠农”政策的指导下,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以开放透明、公平公正、规范合理的信贷流程管理为依托,提供多品种、多渠道的信贷融资服务为目标,实现所有信贷环节的阳光化操作。同时,进一步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实现普惠金融群体信贷业务的“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三是技术创新。要不断加大电子化、智能化等新兴线上渠道的拓展力度,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在普惠金融领域中的全面应用,降低服务成本,延伸服务半径,大力推动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增加对自主应用创新、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自助设备等方面专项资金的投放,进一步提升全行信息化、科技化武装水平;大力引进互联网技术,推动线下产品的线上化,构建以大数据分析应用为支撑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城镇居民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
以金融知识普及促普惠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移动金融的日渐普及,金融生活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一种常态。农商银行应将金融知识的普及和教育作为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一要丰富宣传内容。一方面,要加强金融常识的宣传和普及,如货币防伪知识、利率政策、支付结算渠道、电子产品的安全使用等,同时重视金融风险知识的教育,逐步提高客户的金融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另一方面,要重视信贷政策和信用知识的宣传,讲述诚信失约的危害,切实帮助客户将诚信意识内化为自身理念,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改进宣传方式。在许多宣传方式中,面对面是最容易被客户接受的方式。要促进金融知识的普及,就要充分发挥农商银行点多面广、员工众多的优势,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农村、深入社区、深入学校、深入企业,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典型案例的讲解、手把手的现场教学等居民容易接受的途径,向客户传播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三要注重宣传效果。有些金融机构在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送金融知识进社区”时,过于注重以传单和小册子等纸质资料向客户普及金融知识,没有考虑到存在部分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没有从宣传资料中获取金融知识的能力等问题,宣传产品大多被其作为废纸扔掉,并没有起到真正有效的宣传作用。因此,在向客户传递金融知识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更加重视“传递”与“应答”的结合,通过与客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深入了解其金融需求,着力为其解决金融难题,逐步将金融知识的学习转变为客户的自觉行为。
“当我们确定普惠金融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小微弱’时,我们很快就会发现,对于‘中小微弱’来说,金融只是一方面的痛点,更重要的是能力问题。”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联席主席兼院长贝多广博士在9月21日召开的“2017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上表示。
会上发布的《2017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绿皮书”)指出,普惠金融的真正目的不是仅仅提供贷款、提供融资,而是通过金融去挖掘或开发出“中小微弱”的潜在能力。这种能力是让世界变得美好的真正动力。在普惠金融背景下的能力建设,将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实现“好社会”的目标。
当前,我国普惠金融获得了较快进展。在科技金融蓬勃发展的当下,新兴的数字普惠金融更是显得异彩纷呈,各种支付手段、数字化理财、网络保险以及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上的征信产品,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然而,起步较晚的我国普惠金融,仍面临进一步推进的痛点。
“普惠金融既非仅限融资,更非一劳永逸,需要不断进取、不断提高,其中的核心概念就是能力建设。”贝多广如是称。
贝多广认为,普惠金融的直接目标是消除金融服务的不平等现象,因此,金融能力建设既是改善普惠金融服务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普惠金融终极目标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能力可以改变世界。
在这一领域,专家们大多关注于家庭的金融能力建设,在实践中重视推进金融教育和金融素养。
中国的实践表明,家庭的能力建设还只是普惠金融基础层面的内容,金融服务提供商的能力建设可能更为重要。
正如绿皮书所言,金融能力建设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将它局限于消费者的金融能力建设。不可否认,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能力,确实是普惠金融发展中的重中之重;但需要强调的是,政府和金融机构也有必要提高自身的普惠金融能力,非但如此,他们还肩负着提高消费者乃至全社会的普惠金融能力的责任。
绿皮书建议,政府的普惠金融能力包含几项主要内容:一是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征信、信用评级、支付清算体系、金融服务的法律体系等;二是金融消费者保护,包括金融教育、金融扫盲和预防金融欺诈等;三是面对新兴的数字普惠金融的挑战,利用金融科技来改善监管,这是一项较新的课题。
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应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是构建和提升政府的普惠金融能力的前提条件。政府应当统筹普惠金融发展的全局,以体系化的视角来制定发展普惠金融的战略和措施。政府的普惠金融能力集中体现在制定并实施普惠金融发展战略的能力上。普惠金融发展战略涵盖了从思想理念到贯彻执行的全流程,具有明确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政府普惠金融能力的外在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