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下湖与阮仕一样存货高企,由于公司以外销为主,内销的销项税额较低,出口又实行“免、抵、退”政策,理论上阮仕应缴税金余额也应该是红字才是,但奇怪的是一直是蓝字。
笔者注意到这段描述:
2006年诸暨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发行人2005年度纳税情况进行了税务稽查,并于2006年11月17日出具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诸暨稽查处[[2006]1002-2号)。根据该税务处理决定书,由于:(1)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2月31日,发行人向珠农收购珍珠蚌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时,将实际收购的珍珠蚌开成原珠,没有按实际收购的农副产品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多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900000元;(2) 2005年度发行人向浙江长生鸟药业有限公司、八达公司转让电、水费金额79793.“元(不含税),合计增值税13564.93元,未按规定申报;(3) 2005年度发行人石邢奎丁程用电,金额2238.68元,税额380.58元,未按规定作进项税转出.处理结果对其予以追缴并追缴滞纳金,针对以上情况,诸暨市国家税务局要求发行人补缴增值税913945.51元,并加收滞纳金。发行人已向诸暨市国家税务局补缴上述增值税及滞纳金。
那么是不是山下湖多报进项税额导致应缴税金余额出现红字呢?请看下表:
表1-1
我们会发现,2007年度山下湖收到的税费返还是2705万元,而阮仕只有1089万元;但是再看两家公司的出口额:2006年山下湖出口2562万美元,而阮仕出口1893万美元,这是否说明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