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基金中的利益冲突表现:管理公司努力程度
努力程度是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常见问题。委托人和代理人收益函数存在差异,对风险偏好程度也存在差异。在有些情况下,增加劳动,而不提高收益,代理人每单位劳动的边际净效用可能为负值。如果管理公司预期很难获得利润提成,而管理费不随努力程度而改变,就有可能出现劳动负效用。净效用指有风险的收益增加带来的效用,减去劳动的负效用。面对负的边际净效用,代理人必然不愿意提高劳动付出。为了解决边际负效用问题,委托人通常会采用与业绩相关的激励机制,例如:上市公司的高管期权和股权激励,风险投资基金中的利润提成。
即使在与业绩相关激励机制下,努力不足仍然可能存在。有些工作业绩的随机程度较高,影响因素众多,致使努力程度与业绩相关性较差。代理人并不能期望通过提高努力程度,一定会提高工作业绩。利用期望值计算,仍可能会出现代理人劳动的边际负效用。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与劳动程度而不是业绩挂钩的激励机制更有效。对于劳动程度难以测量的工作,这种机制并不能见效。
风险投资基金的价值,既与管理公司对标的企业的努力筛选有关,也有事后参与标的企业增值服务有关。在风险投资从资本投入到退出的整个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劳动都与基金价值密切相关。同时,风险投资的工作性质使得劳动强度和时间都难以测量。风险投资家在阅读新闻、玩手机游戏的时候,也有可能与工作相关,并且很可能与未来某些项目的选择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