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控制了行业因素和年份因素外,还考虑了信息透明度产生的内生性问题。一般来讲,上市公司的信息透明度除了受到强制性披露的限制外(如法律法规的约束外部市场的压力等),则由上市公司本着自利原则决定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多少。
那些通过提高信息透明度能够提升公司价值的公司,应该更有动力去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如张宗新等(2005)的研究认为,好的资产拥有者为了使自己的资产区别于劣质资产,就会采取积极性的信息披露策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绩效好的信号。张兵等(2009)的研究也显示,公司绩效与公司信息透明度之间存在着内生性的联系。因此,我们怀疑在本章的研究中,信息透明度与投资者支付的信息溢价之间也可能存在某种内生性联系。即公司的信息透明度会影响投资者支付的信息溢价,而信息溢价的高低同样会左右公司信息透明度的变化。为此我们要检验变量信息披露质量评分(
ZL)在模型中的内生性。
关于内生性检验, Hausman( 1978)建议直接比较OLS和TSLS的估计值,判断其差异是否在统计上显著。如果所有变量外生,0LS和TSLS都是一致性的。 如果OLS和TSLS的差异显著,则可以判断检验变量ZL是内生的。Hausman 检验的步骤为:(1)将检验变量ZL对模型1中的所有外生变量(即控制变量)做回归,提取残差;(2)将e添加到模型1中,观察其回归系数的显著性。如果ε的系数在统计上显著异于零,则推断出检验变量ZL确实是内生的。
针对检验变量信息披露质量评分(ZL)在模型1中可能存在的内生性我们进行了Hausman 检验,结果显示ε回归系数的t=0. 7351,p=0. 68。可以推断,在模型1中,检验变量信息披露质量评分(ZL)在模型1中显示为外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