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区间为2003年一2008 年。
在选取样本时,做了以下处理:
(1) 我国的,上市公司有3种类型:只发行B股;只发行A股;可以同时发行A股和B股。由于只发行B股的公司数量较少,并且盈利公告适用的财务制度、审计制度等与A股公司有所区别,一定程度上影响比较效果,因此本书剔出了仅有B股的上市公司。
(2)一系列研究表明,我国深市和沪市的走势具有极大的相关性,并且沪市没有公布与深市的信息披露质量评分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方面的考核结果,因此我们只选择了深市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
(3)考虑到金融公司财务数据的特殊性剔除了金融公司。
(4)剔除3年间IPO、复牌以及退市的公司,以消除信息披露与公司业绩受公司刚上市和退市的影响。
本书所用的公司信息披露水平数据来自深圳交易所网站(www. szse. cn),其他原始数据取自CSMAR数据库和RESSET数据库。
本书的数据处理主要基于Microsoft Excel 2003、SPSS 16. 0和SAS9. 1,其中,数据的基本处理采用Excel,描述性统计和回归分析则基于SPSS和S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