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连续竞价成交规则?
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
1. 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2. 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1.将买单和卖单分别排队,买单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卖单以价格从低到高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3.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所有超过限价(即涨跌停限制范围)的买单和卖单均为无效委托。
在股票交易中股票是根据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成交的,那么,每天早晨交易所刚上班时,谁是那个"价格优先者"呢? 其实,早晨交易所的计算机主机撮合的方法和平时不同,平时叫连续竞价,而早晨叫集合竞价。 每天早晨从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竞价时间。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直到9:25分以后,你就可以看到证券公司的大盘上各种股票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和数量。 有时某种股票因买入人给出的价格低于卖出人给出的价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后大盘上该股票的成交价一栏就是空的。当然,有时有的公司因为要发布消息或召开股东大会而停止交易一段时间,那么集合竞价时该公司股票的成交价一栏也是空的。 因为集合竞价是按最大成交量来成交的,所以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在集合竞价时间,只要打入的股票价格高于实际的成交价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价格打得高一些,也并没有什么危险。因为普通股民买入股票的数量不会很大,不会影响到该股票集合竞价的价格,只不过此时你的资金卡上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
从9:30分开始,就是连续竞价了。一切便又按照常规开始了。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所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我们知道,每天开盘价在技术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世界各国股市市场均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来确定开盘价,因为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为操纵现象。 在咨询文件的创业板交易规则中,对集合竞价的规定有两点与主板不同:第一,集合竞价时间拉长。由原来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改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长了15分钟,这使得参与集合竞价的申报更多,竞价更充分, 加大了人为控制的难度,也使得开盘价更为合理,更能反映市场行为, 体现了公平的原则;第二,文件规定,每交易日上午开盘集合竞价期间,自确定开盘价前十分钟起,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开盘价。可能的开盘价是指对截至揭示时所有申报撮合集合竞价规则形成的价格,这条规则在主板中是没有的,主板只公布最后集合竞价的结果。这条规则的意义就在于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资者能够更多、 更细地掌握市场信息,特别是对于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竞价,意义更加重大, 它使投资者能够提前在集合竞价期间就掌握较为充分的市场信息,从而作出决策。 这体现了市场的公开原则.
每天上海和深圳早上开盘前15分钟 9:15-9:30 为集合竞价时段,之后为正常交易时间
3点前收市,上海以最后三分钟成交均价为收盘价 。
深圳以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结果为收盘价 。
我们所看到的尾盘大单,其实是最后3分钟的成交总量,我们还可以看分时线,深圳的2:58 2:59 这两个时间段是没成交量的。
连续竞价成交确认书:
书写方法:
成交确认书的写作内容由首部、正文、尾部等组成。
1.首部
包括确认书名称、编号、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双方函电编号、签约日期和地点等。
2.正文
正文条款一般包括货物名称、规格、单价、总值、装运期、装运港和目的地、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包装、保险等,有的还需要写明特约条款和一般条款。
如范例《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正文,对于拍卖物的名称、金额、结算方式、拍卖物的交付、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等重要事项都作了具体阐述。
3.尾部
写明成交确认书的份数及保存,双方代表签字等。
书写注意事项:
成交确认书的各项条款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个条款之间应前后呼应、相互衔接、保持一致,不应出现相互矛盾的内容,如商品品名,前后应相一致,不能使用不同名称。单价、总值中的货币必须相同。应详细列明双方投保、投保金额、险别等项内容。成交确认书各条款还要明确、完整和肯定,防止错列和漏列主要事项。文字要简练、严肃、明确,切忌使用模棱两可或含混不清的词名和文字,防止发生涉外贸易纠纷。
股市连续竞价成交价的确定原则:
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简单理解:
连续竞价原则(按优先原则,确定排队顺序):
1. 价格优先
谁出的价更接近成交价,谁排前面
2. 数量优先
在相同出价情况下,谁买(卖)的数量多,谁排前面
按上面规则排出队列,站位越前,越早成交。
在连续竞价中,对新进入的一个买进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则进入买入委托队列等候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托买入限价高于或等于卖出委托队列的最卖出限价,则与卖出委托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卖方叫价。对新进入的一个卖出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则进入卖出委托队列等候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托卖出限价低于或等于买入委托队列的最高买入限价,则与买入委托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买方叫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