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时怎么办?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条件中,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就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不足五人时,董事会又难于正常活动,因此需要由股东大会采取措施;关于董事人数的另一种情况为,董事人数由公司章程确定,实有人数不足三分之二时,也会使董事会难以合法地进行活动因此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采取措施,上述两种情况只要出现其中的一种就符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
公司如果亏损而又未能弥补,基金额如果达到股东总额的三分之二时,就会影响整个公司的正常运营,或者需要投资者作出决策,决定公司采取的对策,这些都是公司的重大事项,因此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在公司中都处于重要的位置,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公司法中赋予了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至于提议召开的具体理由可能是不一样的,但是提议者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持有股份少于百分之十的股东、董事个人、监事个人都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会改为人数表决是否可以?
章程原为: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参加会议方可召开。一般决议和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章程根据新公司法改为: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人数比例行使表决权。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参加会议方可召开。一般决议和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大会表决方式,将表决方式改变为按照人数表决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以由公司章程作出专门约定,但使用人数比例容易产生歧义。可以由公司章程作出专门约定,但使用人数比例容易产生歧义。公司法规定是以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可以在章程中约定以其他方式行使.只要全体股东同意即可.如果股东大会依照原章程通过了修改后新章程的决议,则就没有问题.
如股东对此没有意见,通过该章程,就是有效的。如果股东大会依照一定程序通过了修改后新章程,应当有效。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以由公司章程作出专门约定。如果股东大会依照法定程序通过了新章程,并在工商局进行备案的话,新章程生效。章程修改程序上必须符合原章程的表决规定。章程的修订改为人数表决完全可以,这样有助于小股东利益的保护,缺点是如果公司股东人数多,效率会受影响。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建议携带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一个股东能做出股东会决定吗?
公司是有两个股东的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已决定召开临时股东会,但另一小股东不到会,大股东能做出股东会决定吗?大股东占股89%,小股东占11%。 只要程序合法,可以做出股东会决议如果有证据证明已经通知小股东参加股东会议,而小股东不到会的,大股东可以作出决议。此种情况比较特殊,2人公司的股东大会有一人不到场另一股东理应可以做出决定,其中牵涉的具体问题最好与律师详谈.一般可以,但还要看公司章程有无例外规定要看章程的具体规定以及该决议事项是否属于必须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重大事项等情况。
有证据证明已经通知小股东参加股东会议,而小股东不到会的,大股东可以作出决议。如果已经通知过小股东,而公司章程没有例外规定的话,该决定有效.可以作出决定.但前提是临时股东会的程序一定不能出错大股东可以作出股东会决定。通知小股东参加股东会议而其不到会的,大股东可以作出决议。小股东不到会的,大股东可以作出决议。公司是有两个股东的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已决定召开临时股东会,但另一小股东不到会,大股东能做出股东会决定,大股东占股89%,小股东占11%按照公司章程处理。一般来说合法通知后股东不来,其他股东可以作出股东会决议。
这是作出的决议要符合章程的规定。已通知小股东参加股东会议而其不到会,大股东可以作出决议。要看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以及该决议事项是否属于必须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重大事项等情况。一般来说经合法通知后,其他股东不出席,视作其放弃股东权利。可以作出决议,但不能违反法律,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