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票市场是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通过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在数量和空间上的拓展,迅速地实现了市场规模的扩大。在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者素质不够高的现实背景下,交易机制的设计成为证券市场实现资源配置和价格发现功能的一个重要环节。而随着市场微观结构的成熟和完善,交易制的设计将成为推动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重要方面。
从我国股票市场正式成立到2006年7月1口,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一直采用封闭式集合竞价开盘。经过近十年的实践检验,发现集合竞价方式相对比较简单,集合竞价过程中系统不披露任何信息,价格确定原则与国际上通行的四原则有一定的差距,这些简单的做法会造成一些严重后果。例如,在开盘阶段交易者的观望情绪浓厚,存在市场操纵行为等。为了吸引交易者参与开盘,提高开盘价的效率,我国证券市场提高了开盘集合竞价的透明度。本书的研究表明,开盘竞价透明度提高后,交易者参与开盘的积极性提高,开盘价的信息效率提高,连续竞价阶段市场变得更加稳定。
然而,我国股票市场部分投资者偏好“追涨杀跌”,这种现象会直接导致开盘价格对上个交易口收盘阶段的市场行为产生过度反应,这便利了交易者操纵开盘价的行为。如果在开盘过程中系统即时揭示市场信息,那么换纵者可以很方便地确定一个虚拟成交价(类似于封闭式集合竟价过程中提交大额订单操纵成交价),然后在临近不得撤单阶段撤单,并输入一个相反的订单,达到操纵价格的目的。因此,有必要引入集合竞价随机结束机制,这也是国际市场通行的制度,可以抑制交易者的价格操纵行为。同时,我国现行的集合竞价价格确定方式并不能反映市场买卖双方力量的对比,需要引入与开放式集合竞价相配套的价格确定方式,如增加市场压力原则、参考价格原则等。
我国证券市场收盘机制经历了两次改革,第一次改革是将收盘价由连续交易最后一笔的交易价格变为最后1分钟交易量加权平均价。研究表明,这种收盘机制改革之后,交易者操纵收盘价难度增加,收盘附近价格的连续性增大,市场变得更加稳定。第一次改革是将收盘价格的产生方式改为最后3分钟开放式集合竞价(上海仍采用最后1分钟交易量加权平均价),采用这种收盘方式不仅迎合指数化投资的发展,而且符合国际证券市场发展的趋势。木书的研究表明,采用集合竞价收盘能够减少价格操纵行为,提高价格效率。尽管如此,但是集合竞价的成交量明显减少,我们认为这是由交易者参与收盘的交易活动减少所弓起(在相同情况下,集合竞价比连续竞价具有更高的资源配置效率)。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收盘竞价机制。例如,延长集合竞价的时间;当成交价变化较大时,系统即时披露特别买进或卖出报价以吸引反向订单;等等。
在我国股票市场成立初期,交易所只披露每只股票的最优买卖价格,透明度较低,从而影响了信息的传递速度,形成的价格并不合理。为了提高价格发现效率,1994年9月7日,买卖盘揭示范围扩大到3档行情。2003年12月8日,买卖盘揭示范围扩大到5档行情。显然,揭示的范围扩大后,交易者可以观察到更多的市场信息。这是否对价格的形成更有利?产生的价格更有效?本书的研究发现,买卖揭示范围由3档扩大到5档后,市场流动性提高,价格波动性减小。但是,通过观察相邻市场深度的变化,我们发现进一步扩大买卖盘揭示范围(例如,由5档行情变为10档行情)可能对市场深度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尽管本书从市场深度的整体变化推断出市场上交易者的结构,但是如果系统波露交易者的身份,那么交易者就可以知道成交价的信息含量,从而提交比较合理的报价,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成交价的效率,而且有助于稳定市场。因此,当务之急是披露交易者的身份,而不是进一步扩大买卖揭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