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共享指的是什么?如何比较价格操纵与股票共享?
所谓股票共享(stock pools)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交易员在一段特定的时间段,将资金汇集在一起,通过书面合同授权一个交易员对一只特定的股票进行买卖,并共享收益或亏损的行为。对股票共享的关注虽然很早就开始了,但其正式定义由Mahoney (1999)提出。
1932-1934 年期间,经过长时间调查,美国参议院银行和货币委员会(theSenate Banking and Currency Comitee)认定股票共享的代理人试图操纵被选的股票价格。虽然如此,对股票共享是否应该被认定为价格操纵,不同的学者观点各异。
一些学者认为,股票共享是有害的,应该禁止。如Galbrath (1979)认为,股票共享过程涉及对某股票的大量买入,拉升了股票价格,增加了股票对其他投资者的吸引力,而当其他投资者买入时,股票共享的操纵者则卖出获利。Lossand Seligman (1989) 等学者也认为,股票共享是一种较隐蔽与成功的价格操纵模式。
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股票共享仅仅是知情交易(informedtrader)而已,并非价格操纵,如Huebner (1934)认为,股票共享的参与者是通过搜寻买入低估的股票,并从随后的价格上涨中获利。 Jiang C. ,Mahoney P. , Mei J. (2005)使用1927-1929年间美国证券市场上涉及股票共享的样本,证明没有证据显示共享对股票的流动性、波动性和定价产生了影响。
在各国打击价格操纵的实践中,除了20世纪30年代美国参议院银行和货币委员会认定股票共享的代理人试图操纵被选的股票价格以外,其他证券市场并没有明确股票共享是价格操纵行为,而更多地是通过其交易目的和行为判断股票共享过程中是否进行了价格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