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合竞价透明度
刘逖和攀登(2002)的研究发现,我国股票市场开盘竞价的透明度太低,导致交易者参与开盘的积极性不高,庄家操纵开盘价的现象比较严重,建议将集合竞价由封闭式改为开放式,吸引更多的交易者参与交易。在2006年7月1日,我国股票市场开盘竞价方式做了如下调整。
①9:15至9:20,交易主机接受交易申报和撤单申报,并将即时显示虚拟成交价、虚拟成交量和虚拟未匹配量等信息(虚拟成交价格和数量是指假如系统在此刻进行撮合时的理论成交价格和成交量),但不进行撮合。
②9:20至9:25,交易主机只接受交易申报,不接受撤单申报,也即时揭示虚拟成交信息。
③9:25至9:30为冷却期,系统不接收订单,将收集到的所有订单按照和封闭式集合竞价一样的成交原则撮合产生开盘价。所有能够成交的订单按照该价格成交,不能成交的订单自动进入连续竞价阶段。
开放式集合竞价的交易规则如图2-1所示。在开放式集合竞价期间的即时行情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集合竞价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配量。
图2-1开放式集合竞价交易规则示意图
(2)连续竞价透明度
因为限价订单簿是连续竞价机制在金融市场中得以实现和运作的载体,用于储存交易者所提交的订单,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所以这种交易方式又被称为连续双向拍卖机制(刘波,2007)。2003年12月8日,我国证券交易所将连续竞价期间即时行情揭示的内容做了调整,由即时揭示最优3个价位的申报价格和数量调整为即时揭示最优5个价位的申报价格和数量。除此之外,连续竞价期间系统揭示的行情内容还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最新成交价格、当日最高成交价格、当日最低成交价格、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和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对于首次上市的证券,上市首曰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格为其发行价,另有规定的除外。为进一步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对证券行情内容和传输差异化的需求,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于2006年11月1日和2009年12月15日推出了商业版level-2行情。level-2行情包括10档行情、买卖队列、主笔成交、委托总量和加权价格等多种新式数据。
(3)大宗交易透明度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投资者结构的显著变化,2003年我国证券交易所规定在每个交易日的15:00至15:30采用盘后交易的方式进行大宗交易。由于许多投资者认为大宗交易市场是“批发市场”,他们宁愿把大额订单拆成若干份小额订单在正常场内市场上交易,也不愿意在大宗交易市场上交易,所以大宗交易市场不活跃。2006年7月1日,为了提高大宗交易的便利性和吸引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沪深交易所延长了大宗交易的时间,接受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成交确认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13:00至15:30,如图2-2所示。
图2-2中国证券市场大宗交易申报示意图
通过对我国证券市场微观结构的分析,可知我国证券市场交易前透明度的变化主要包含3个方面:集合竞价透明度、连续竞价透明度和大宗交易透明度。因此,下面的文献回顾和综述将在介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的基础上围绕这3个方面分别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