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结构是决定资本市场成熟、有效完善的重要标志。在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普遍占据主导地位,机构投资者具有实力雄厚、组合投资、专家理财、投资理念成熟、抗风险能力强等特征,加上市场信息披露机制和监管手段较为完善,机构投资者就能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在我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包括一般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保基金和合格的境外投资者(QFI)。与机构投资者相比,个人投资者在资金、信息、技巧等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如表2-1所示,
我国证券市场恰恰是以中小投资者为主体的“散户”市场。2008年年底,深圳证交所100万元以下中小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和交易占比分别为42%和70%。根据深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对深圳证交所的相关研究,投资者结构和行为显示出值得关注的特征:一是大量投资者经验不足,30%以上的个人投资者是开户时间不到2年的中小投资者。二是中小投资者投机性交易行为明显,偏向持有和交易小盘股、低价股、绩差股、高市盈率股和ST股票;个人投资者交易频繁,2008年资金周转率高达468%,是机构的4.6倍。三是中小“散户”是股票上市首日买入的主体,但绝大部分亏损,中小投资者首日买入股数占比为56%,而且71%的买入投资者是第一次参与上市首日交易,交易经验不足;20个交易日后,上市首日买入的投资者亏损账户比例过半,其中炒作最为严重的22只股票亏损比例更大,最高达99%。
表2-12004-2011年A股投资者构成(单位: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