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交易市场,简称OTC市场,通常是指店头交易市场或柜台交易市场,但如今的OTC市场已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柜台交易市场,有些国家在柜台交易市场之外又形成了其他形式的场外交易市场。
1、柜台交易市场
它是通过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人的柜台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该市场在证券产生之时就已存在,在交易所产生并迅速发展后,柜台市场之所以能够存在并达到发展,其原因有:
(1)交易所的容量有限,且有严格的上市条件,客观上需要柜台市场的存在。
(2)柜台交易比较简便、灵活,满足了投资者的需要。
(3)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柜台交易也在不断地改进,其效率已和场内交易不相上下。
2、第三市场
是指己上市证券的场外交易市场。第三市场产生于1960年的美国,原属于柜台交易市场的组成部分,但其发展迅速,市场地位提高,被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类型对待。第三市场的交易主体多为实力雄厚的机构投资者。第三市场的产生与美国的交易所采用固定佣金制密切相关,它使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变得非常昂贵,场外市场不受交易所的固定佣金制约束,因而导致大量上市证券在场外进行交易,遂形成第三市场。第三市场的出现,成为交易所的有力竞争,最终促使美国SEC于 1975年取消固定佣金制,同时也促使交易所改善交易条件,使第三市场的吸引力有所降低。
3、第四市场
它是投资者绕过传统经纪服务,彼此之间利用计算机网络直接进行大宗证券交易所形成的市场。第四市场的吸引力在于:
(1)交易成本低。因为买卖双方直接交易,无经纪服务,其佣金比其他市场少得多。
(2)可以保守秘密。因无需通过经纪人,有利于匿名进行交易,保持交易的秘密性。
(3)不冲击证券市场。大宗交易如在交易所内进行,可能给证券市场的价格造成较大影响。
(4) 信息灵敏,成交迅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运用,可以广泛收集和存储大量信息,通过自动报价系统,可以把分散的场外交易行情迅速集中并反映出来,有利于投资者决策。第四市场的发展一方面对证交所和其他形式的场外交易市场产生了巨大的压力,从而促使这些市场降低佣金、改进服务;另一方面也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提出了挑战。
相对而言,OTC(Over The Counter)市场就是场外交易市场,也叫柜台交易市场,统指在交易所市场外进行的交易,它与交易所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交易市场体系。而就市场份额而言,OTC市场远比交易所场内交易量大得多,以我们所熟知的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为代表的美国证券OTC市场,交易的证券数量约占全美证券交易量的四分之三。而在国际黄金市场,OTC市场交易量更是占据了世界黄金市场交易量的90%以上。OTC市场是分散的、无形的交易市场,其具体形式不是常设的市场而是一个投资网络,实际上是由众多家独立经营的交易商组成的买卖市场。OTC市场源于最古老的证券交易,人们最初都是通过银行柜台买卖股票,所有的交易要通过交易商来进行。在OTC市场内,每个交易商大都同时具有经纪人和自营商双重身份,随时与买卖的投资者通过直接面谈或电话、网络等方式迅速达成交易,这种交易模式就是我们常说的做市商模式,做市商制度就是构成场外交易的核心机制。
伦敦黄金市场作为世界黄金交易的中心历史悠久,就一直采取场外交易形式。因为伦敦没有实际的交易场所,其交易是通过无形方式——各大金商的销售联络网完成。交易会员由最具权威性的五大金商及—些公认为有资格向五大金商购买黄金的公司所组成,然后再由各个加工制造商、中小商店和公司等连锁加入,范围遍及整个世界。交易时由金商根据各自的买盘和卖盘,报出买价和卖价。1919年9月12日上午,伦敦五大金行的代表首次聚会“黄金屋”,一间位于英国伦敦市中心洛希尔公司总部的的办公室,确定了第一笔黄金定盘价每盎司4英镑8先令9便士。由五大金商的代表参加定盘,制定伦敦黄金市场每天两次的黄金定盘价格,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了今天。伦敦黄金定盘价是独一无二的,与其他黄金市场不同,它为市场的交易者买入或卖出黄金只提供单一的报价。它提供的标准价格,被广泛地应用于生产商、消费者和中央银行作为中间价,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黄金价格。
1982年,美国COMEX推出黄金期货交易取得成功后,伦敦也开设了黄金期货,但由于交易量稀少,只存在3年就关闭了。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声称,黄金期货关闭是因为欧洲投资者对黄金期货缺乏兴趣,即使他们从事黄金交易也因为流动性不够而倾向于选择银行做市商来交易。这种情况和国内目前的黄金市场相似,做市商做自主报价的场外交易利润更大,对于维持场内交易活跃的积极性不高。1974年,香港金银业贸易场成立,也曾试图推出场内黄金期货交易,但也以失败告终,该市场黄金交易的形式仍是场外做市商报价交易模式。做市商制度是国际成熟市场中较为流行和普遍认同的一种市场交易制度。是指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机构,在其愿意的水平上,以自有资金或证券或其他金融产品,不断向交易者报出某些特定产品的买入和卖出价,并在报价价位上接受交易者的买卖要求、保证及时成交的一种交易方式。做市商承诺维持这种双向买卖交易,为市场提供了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 做市商制度最大优势在于保持市场的流动性、维持价格有效性,提高投资者交易的效率。起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做市商交易制度延续至今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现在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给各类大宗商品与货币型金融产品如外汇、贵金属、股票市场提供交易流通性的中坚力量都是做市商。国际黄金市场主要是由大量直接面向投资者的黄金做市商网络构成,无论从交易深度、广度和交易总资金规模上,黄金做市商模式都是无可争议的世界黄金市场的主流交易模式。
国内黄金市场交易所交易模式的短板,世界黄金市场主要包括以美国、日本期货市场为代表的交易所场内竞价撮合交易模式,还有就是以英国和香港为主的场外交易模式。这种场外以做市商网络为主体的交易模式,能够为市场提供最大的流动性,尤其是在市场发展初期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投机者参与。但由于交易行为和信息分散和不透明,所以场外交易不如集中交易容易监管,往往是问题出现了,监管部门才能发现和解决。而英国和香港黄金市场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监管体系,使做市商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投资者利益得到有效保护。我国的黄金现货和期货市场都是以交易所模式起步的,很大一个原因就是监管和控制相对容易。新兴市场条件下的配套监管体系,需要较强的控制能力和相应的管理水平,稳步建立和开展场内交易是维护金融秩序稳定的保证。
然而在网络信息化发达的今天,面对一个开放的世界,境内外市场发展机制和水平,只要有任何的不对等或差异存在,都会导致市场资源的频繁流动和重新配置。因此也就形成了国内投资者参与T+D和黄金期货,看着国际金价波动来下单撮合成交的现状。这种交易模式导致国内黄金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缺少吻合,致使参与T+D和黄金期货业务的投资者风险加大。目前上海金交所通过引入外资会员,利用中国银行以及外资会员在国际市场的套利操作来缩小这种价差,应该说能够间接起到与国际市场接轨的作用,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定价主导权的问题。
再者就是竞价撮合交易成交的不确定性。 竞价撮合机制本身存在交易成交的不确定性,会导致投资者特别是大资金客户的交易风险加大。这也是做市商交易制度和交易所交易制度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做市商交易只要交易者按做市商报价交易就可成交,而交易所交易必须要买卖双方价格撮合一致才能成交。这就是所谓的流动性风险,而流动性风险在国际金价剧烈波动,持仓者需要进行平仓的时候有可能使其产生巨大亏损。国内黄金市场在短短几年时间能够有如此发展,已经是令人瞩目的成就了。但日益旺盛的黄金投资需求和活跃的市场氛围在不断地提示我们,对国内黄金市场的交易机制和品种进行补充和完善的迫切性。由于法律体制和监管体系的配套建设相对滞后,我们所期待的黄金市场机制革新注定要经历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中国黄金市场的对外全面开放将面临很实际的市场挑战,面对国际黄金做市商低廉的交易费用、良好的流动性、即时准确的国际价格、专业化的服务,中国黄金投资市场的份额可能被外资机构大幅抢占。 引入黄金OTC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很多人认为场外交易在国内不具备生存的土壤,因为中国的市场不成熟、抵抗力差,抗风险能力弱,一放开就会乱。这就好比说自家的孩子,担心他学坏就关在家里不敢让他出去玩,这样一旦出了门踏上社会那才真要出事情了。
我们的黄金市场到底有没有建立OTC的需求呢?
首先,中国是黄金生产和消费大国,作为国际黄金市场真正的中坚力量,居然没有定价话语权?为什么价格让人家说了算?就是因为你的市场没有与国际市场打通,你的价格驱动受限于封闭的市场,也就失去了左右国际市场价格的能力。建立OTC市场体系,可以充分吸纳国内黄金投资需求,以培养足够大的市场规模、培养足够强的国内做市商群体,才有能力抗衡黄金市场全面对外开放后的国际竞争。
其次,国家有关部门对于市场上现有境外机构和各种不规范的黄金公司大肆招揽国内投资者“炒金”并未明确立法禁止,打击力度也只限于几家嚗出了问题的企业,现在中国又何止几百上千个“联泰”、“世纪”?与其说是“管不了”,不如说成“纵容”。事实的不作为,造成黄金市场鱼龙混杂,投资者得不到保护,正规市场份额被瓜分甚至造成大量国内资本外流。那么既然不能有效禁止其现实存在,与其坐视这些市场成份干扰市场,不如加以引导和规范。
再者,建立自己的OTC市场,不仅从结构体系上完善了国内黄金市场,更有助于筛选和整合国内市场资源、帮助有实力的做市商做大做强,活跃金融投资市场,促进资本再生,创造更多的税收和就业机会,这也是有利于民生和发展的大计。因此,引入OTC市场和做市商制度,不仅符合市场需求,而且是我国现代黄金市场建设的一剂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