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问题会里审核的几个态度
(1)会里无强制要求企业补税;
(2)涉及补税的,保荐机构应要求地方政府出具相关文件,确认地方与国家不一致的地方,如天润曲轴出具的县长办公会议文件;
(3)税务部门应出文定性,不处罚;
(4)大股东出承诺,保荐机构和律师出意见;
(5)发行部会提示发审委注意,中介机构应该披露招股书;
(6)补税问题的比例和对应的定性,尚在研讨中,无定论。
关注案例
1.接受虚开税票
发行人取得的44户供应商的62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供货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价款5869万元,税款998万元,价税合计6867万元。
发行人于2006年12月30日上缴了补缴增值税998万元,滞纳金437万元,对发行人2004-2006年净利润的影响额分别为421万元、269万元和439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1%,12%和14%。
2.隐瞒现金收入
3.补税与原始报表
公司按照经申报会计师审计后的申报财务报表,相应更正2004-2007年原始财务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并以此作为原始财务报表。
申请文件中的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基本无差异,由此掩盖了重大审计调整事项。
案例:某公司于2007年9月上报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披露:由于以前年度未及时缴纳税金,公司2007年1-6月、2006年、2005年、2004年分别缴纳税收滞纳金6万元、132万元、304万元和542万元,但对公司存在的重大补税事项未作任何披露。
经审核询问后发现,公司于2006年年末、2007年年初共补缴2004-2006年税金9685万元,并由此缴纳滞纳金979万元,其中补缴增值税3040万元,相当于过去三年已缴增值税的45%;补缴所得税6521万元,相当于过去三年已缴所得税的312%;其他税种124万元,相当于过去三年已缴金额的41%。公司未就该等事项在申请文件作任何披露。
4.隐瞒承包利润
案例:甲公司报送的原始报表和申报报表数据差异较大,2005年、2006年净利润原始报表的数据分别为678万元、769万元,而申报报表的数据分别为1266万元、1526万元,差异率达86%,98%。
保荐人及公司解释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其报告期承包的乙招待所内部餐厅的承包收入进行追溯确认所致。
2004年1月,甲公司承包经营乙招待所内部餐厅,合同期5年,甲公司每年向乙招待所支付固定承包金300万元。
合同约定,内部餐厅只使用乙招待所内部收据。甲公司向内部餐厅派出专门的经营管理人员,以招待所餐饮部的名义对内部餐厅承包经营。
2004-2006年在承包经营欺间,甲公司与乙招待所支付费用、挂账消费等业务往来,双方均有未及时结账的情况,导致承包利润一直未能和乙招待所进行清算,承包利润也一直未能拨付给甲公司。
甲公司原始报表中已确认了300万元承包费,但未及时确认各年的承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