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整体判断,金螳螂2007年收入确认方法变更应属于重大会计差错,该差错对该公司2007年报及以前损益都有重大影响,即金螳螂要修订包括上市前三年报表、2006年报、2007年报以及相关的所有中报。依据有二。
第一,新旧会计准则对劳务收入确认政策没有变化,所谓废除完全合同法纯粹是金螳螂无知之见,旧收入准则的完全合同法指的是当年完工的劳务收入确认,与该公司年度劳务收入确认没有任同关联。
第二,金螳螂装修工程完工程度可以确认,完全适用完工百分比法,过去以完工程度不能确认不适用完工百分比法是错误的,因为招股书到处都是其未完工工程的进度描述。金螳螂上市时报表就严重讳反了当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是虚假财务报告。
金螳螂作为民营装饰公司,笔者强烈怀疑该公司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尤其是如今以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更是为其收益操纵提供了无穷空间。那么作为保荐人不但要对金螳螂上市行为负责,保荐责任还延长至上市后的两年,金螳螂不管是哪一种财务造假行为,平安证券都脱不了干系,而且现有证据证明该公司造假上市可能性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