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這時我登了一小段廣告尋求可能的購併對象,在我們的新聞事業我們告訴廣告主重複刊登便會有結果(事實上是如此),所以今年我再複述一次我們購併的標準:我們對具以下條件的公司有興趣:(1)鉅額交易(每年稅後盈餘至少有五百萬美元)(2)持續穩定獲利(我們對有遠景或具轉機的公司沒興趣)(3)高股東報酬率(並甚少舉債)(4)具備管理階層(我們無法提供)(5)簡單的企業(若牽涉到太多高科技,我們弄不懂)(6)合理的價格(在價格不確定前,我們不希望浪費自己與對方太多時間)我們不會進行敵意購併,並承諾完全保密並儘快答覆是否感興趣(通常不超過五分鐘),我們傾向採現金交易,除非我們所換得的內含價值跟我們付出的一樣多,否則不考慮發行股份。我們歡迎可能的賣方與那些過去與我們合作過的對象打聽,對於那些好的公司與好的經營階層,我們可以提供一個好的歸屬。(1983)
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