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的A、B股市场实际上是两个被人为分割开来的市场。由于政府采取禁止境内投资者参与B股市场交易的政策,而只允许境外投资者参与B股市场,而境内外投资者由于投资理念和对同一上市公司公开信息的接受、理解和处理上存在巨大的差异,导致同时发行A股和B股上市公司的股价和市盈率在两个不同市场上存在巨大的差异。显然,由于A、B股所代表的股权及其背后的经济内涵的同一性,A、B股市场分割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系列的制度缺陷,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全面市场化发展产生了越来越大的障碍。
具体表现在:
第一,由于投资主体和交易币种的不同,同时发行A股和B股的上市公司的股价和市盈率在两个不同市场上存在着很大的拳异,这显然是一种非市场化的扭曲,它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全面市场化发展的严重路障;
第二,A、B股并存的状况,使得境外居民投资A股、境内居民投资B股的非法套利交易难以避免,降低了市场的透明度,加大了汇市管理难度;
第三,A、B股市场分割不利于提高整个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
第四,对于同时发行A、B股的上市公司来说,由于初始发行价的不同以及只对A股实施单方面的高价配股或增发,存在着B股投资者特别是境外投资者侵占A股投资者利益的可能与事实,与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相矛盾;
第五,政府需付出双重制度建设成本,维护境内不景气的B股市场运转,同时要挤入、开拓境外陌生的他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