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的资产常常出租给另一家公司使用,前者由此获得的固定年租金足以支付其所发行的资本证券(apitalisues)的利息和股息。这类租约常常附有担保这些利息和股息支付的特别条款,实际上大部分有担保的公司证券都起源于这种形式。但是即使没有明确的担保条款,租约或其他合同所提供的每年固定支付,从性质上讲对于出租公司的证券来说也相当于一种担保。
例:说明这类协定的价值的一个突出例子,是西瓦科氯制品公司1927年发行的利息率5.5%。1937年到期的债券。西瓦科公司同意每年对联合炭化物公司的一家子公司出售部分产品,后者则:保证,每月将向前者支付足够5.5%债券付息还本的款项。从性质上来说,该协定是实力强大的联合炭化物公司对西瓦科公司债券的利息和本金支付的担保。由于存在这种保护,加上西瓦科公司待续不断以市场购回的形式偿还债券,1932-1933年间,该债券的价格始终保持在$99以上。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西瓦科公司的普通股票市场价格从1929年的8116.5下降到了1932年的$3。
另一个有趣的例子来自于新泽西烟草制品公司利息率6.5%2022年到期的债券。该公司的财产以一份期限为99年的合同出租给了美国烟草公司。这份同样也是2022年到期的合同规定,承租公司每年向出租公司交纳$2500000的租金(承租公司具有以下权利,即,在租约到期日一次性支付相当于财产当时价值的款项购买该财产,财产价值按照7%的年折扣率计算)。根据一项偿债基佥安排,这部分租金除了可以满足债券利息的支付之外,还足以在债券的到期日之前偿还债券的全部本金。假设租约的合法性不成问题,那么新泽西烟草制品公司6.5%债券,应该被看作美国烟草公司固定债务的同质项目。因而它的优先级別要高于美国烟草公司的优先股,而该优先股的股息不是一种固定费用。当这种债券1931年首次出现在市面上的时候,投资公众要么对这个租约的有效性持怀疑态度,要么这是一种更有可能的情况对此类安排不太熟悉,这表现在美国烟草公司的优先股价格大大高于新泽西烟草制品公司的债券。以下数据说明了这情况:
担保证券的价值常被低估——以上这个例子说明了这样一个规律:担保或准担保(quasi-guaranteed)证券的价值,相对于担保公司发行的其他证券的价值而言,常常被低估。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是圣安东尼奥和阿兰萨斯过路铁路公司发行的利息率4%、1943年到期的第抵押债券,该债券的本息支付由南太平洋公司担保。尽管该债券除了担保之外,还有抵押品作保证,但它的售价所对应的收益率却总是高于南太平洋公司所发行的无担保债券。
例:一个更为令人吃惊的反差表现在巴恩哈特兄弟和斯平德勒公司第一第二优先股(两者的本息都由美国打字机创始人公司担保)和担保公司优先股的相对价格中后者不属于固定债务。有关这个问题的进一步例子还有由舒尔特零售商店公司担保的特拉华州哈伊勒股份有限公司的优先股,和舒尔特公司优先股的价格对比;以及特拉华州阿穆尔公司有担保优先股的价格,与担保公司一伊利诺伊州阿穆尔公司一优先股价格的对比。有关这些对比的数据见下表。
显然在这种情形下,投资者有可能做到在证券安全性不受影响的同时实现从低收益证券向高收益证券的转化;或者以较小的收益损失换来较大的安全性,有时这.过程甚至会伴随着更多的实际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