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当时同期还有一家信托公司,同样推出了绝对收益产品,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更像是国内首个阳光私募。
这家信托公司就是当年由蔡明主导的云南国投。云南国投第一个中国龙系列产品—中国龙资本市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于2003年8月1日,起点为人民币1000万元,自然人投资者不超过50人,共募集了6亿元。产品的构成形式与赵丹阳的赤子之心(中国)集合资金信托无甚区别,就连收益计提的方式也异曲同工。相比之下,赤子之心(中国)集合资金信托成立时间晚了近半年。
不过,赵丹阳旗下的赤子之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投资顾问,为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与银行、券商、信托公司的合作开拓了一方新的领土,也为更多优秀的资产投资人参与到这个游戏中来提供了范本。而赵丹阳此后一直活跃在各个投资舞台上,出席各色场所,并以半月公布一次业绩的方式,不停推广“四方监管模式”,使之成为阳光私募合作的主流,当之无愧为“中国私募之父”。从此之后,“四方监管”的信托型私募模式被市场广为接受,也使深国投成为国内私募机构的首选合作对象。
没过多久,蔡明就转阵民森投资。而中国龙系列的投资经理们,似乎得到了蔡明的一些真传,在几年来的私募业绩评估中一直遥遥领先,并在2009年的首届阳光私募峰会上成为20082009年度系列产品奖获得者。不管是中国龙系列的基金经理王庆华、赵凯、马宏,还是资产管理部副总王曙光、朱昆鹏等,都低调示人。他们更喜欢以团队的形式出现在众人面前。
与“深圳模式”对应的还有“上海模式”,在一些地方也被称为“京沪模式”。这一模式开创于2006年左右。上海信托产品多为结构化信托产品,特点在于设计了两种不同受益结构的投资主体—一般受益人和优先受益人。在以华宝信托和上海国投推出的结构化信托产品中,私募机构在信托产品中担当一般受益人角色,并按一定比例投入资金,这部分资金将作为保底资金,在获取收益超出预期时,一般受益人也可获取超预期的绝大部分收益;优先受益人则是其他持有公众。通俗地讲,就是私募机构必须垫付一定本金,若发生亏损,将先亏损这部分本金。
上海也发行少数非结构化产品,但受到不同“待遇”。以投资比例来说,在上海发行的非结构化证券类投资产品,持有单一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产品总资产规模的10%,而深圳、北京等城市就能达到20%。而在私募眼中,如果在资本市场向好时,持有个股比例高的产品,收益的弹性显然会更好一些。如在2008年上半年,上海信托业曾发行过非结构化产品,但因担心风险而被叫停,直至现在仍以结构化产品为主。
上海国投这家同时参股华安基金与上投摩根基金的信托公司,在经营运作上依靠当地的人脉与资源,衣食无忧。但上海其他大部分私募都转向外地成立信托产品。
不过,总体而言,由于“深圳模式”并没有强制性规定私募管理机构的认购比例,而且与私募机构根据投资收益分成,接近国际管理,更被广大私募机构认可。随着几年发展,华润深国投到2009年累计筛选投资顾问300余家,在业内数量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