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首席评论员 钮文新
建议对那些严重规法违规的上市公司进行特别处理。所谓“披星戴帽”在投资者心中是件很重的事情,购买了这类公司股票等于“踩雷”,毫无疑问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但从上市公司的角度看,被ST又怎样?涨跌幅被收窄至5%,那是二级市场投资者的事,对公司和控股股东有什么影响吗?A股市场30年来,因为“退市疲弱”而让ST公司不知廉耻、有恃无恐地在股市上兴风作浪。一会儿是重组传言,一会儿是借壳传言,没完没了地折腾,股价上下翻飞之后死水一潭,但过些日子就会再来一轮。
这样的情形实际从某种程度上导致市场逆向选择,劣币驱逐良币。所以,市场投资者多次提出希望:尽快将害群之马清出市场。应当说,随着强化上市公司质量的“国17条”的出台,清除股市垃圾的政策环境已经成熟,而最先集中清除的应当是ST板块,这也是落实“国17条”最好的抓手。所以,交易所应当改革交易制度,大幅提高ST股票的“紧气”程度,从而对上市公司形成震慑力。
我们一直以为,不断缩短ST股票的交易时间直至盘前集合竞价交易,不仅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紧气”手段,而且可以有效地与退市制度衔接。
公司上市实际是把公司和股权资本市场紧密相连的一种方式,但股票市场对上市公司而言不只是融资功能,更是资本定价的过程。这个定价反映公司市场价值,同时也会对公司经营构成激励和约束。但很遗憾,中国许多上市公司只要激励不要约束,对二级市场投资者毫无敬畏之心,这也是大量公司只贪图在一级市场闯关,带病上市,从而导致上市公司质量低劣的关键所在。
所以,治理上市公司的一个关键要件在于:大幅提高股市二级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约束力度,逼迫上市公司敬畏市场。
需要意识到,股市资本资源应当由两部分构成,公司上市之前占用的是股市一级市场的资源,而上市之后则占用股市二级市场资源。所以对股票二级市场而言,交易时间、交易量等都属于股票市场的资源,属于金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因如此,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理解金融资源的内涵,由此我们可以毋庸置疑地确认:绝无理由把有限而宝贵的股票二级市场资源同等“错配”给那些市场垃圾。
也正基于这样的理解,我们建议:大幅缩减ST公司的交易时间。第一,只要公司股票被ST处理,其交易时间即从集合竞价开始,到中午收盘结束,不许参与下午交易;第二,ST第二年依然达不到“摘帽儿”条件者,交易时间进一步缩短,从集合竞价到上午10点结束,期间只维系一小时交易;第三,ST第三年依然达不到“摘帽儿”条件,只允许这类股票盘前集合竞价交易;第四,如果第四年依然达不到“摘帽儿”条件,那将失去所有交易时间,自动退出或转板。
另外建议:在普查基础上,对有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限期整改。如果三促不改则可披星戴帽,执行上述交易规则。总之,A股市场强化上市公司质量刻不容缓,除了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提出的进一步提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诚信履责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进一步倡导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实践、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四个进一步”以外,恐怕还应当通过进一步的市场化机制改革,自然而然地让A股市场的退市常态化,而这应当也是落实“国17条”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