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黄金生产流通体制的深入和市场开放,税收的调整成为有关各方愈来愈关心的问题。新形势下制定税收政策时应主要考虑如下一些因素:
(1)改革的目标是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黄金生产和流通体制,税收政策的制定应与这一目标相协调;
(2)考虑到白银市场开放中税制调整滞后所带来的诸多问题,黄金市场开放应将税收政策的调整放在优先位置;
(3)在黄金市场开放初期,各类生产和流通企业有的处于调整和理顺关系时期,有的处在初创时期,承受能力较低,税收政策总体上宜以鼓励扶持为导向;
(4)黄金市场中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高度互动性,以及打击走私骗税的高成本,都要求国内的重要税率与国际市场特别是周边国家市场的相关税率不能相差过大,或者说应基本上与国际惯例接轨;
(5)注意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些调整措施可以分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