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管理机构组织类型
典型的风险投资管理机构普遍规模较小,即人数少,资产规模小,很少使用股份公司组织结构。目前,国内外风险投资管理机构通常采用有限公司组织形式。当然,也可以与风险投资基金一样采用合伙制,也就是成立一个合伙企业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究竟采取什么形式,既取决于发起人、参与人的意愿,取决于规模大小,又取决于法律规定。
从法律规定来说,风险投资管理公司组织类型涉及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身份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几类组织不能作为普通合伙人,但并未规定所有的有限公司均不能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公司法》第一次颁布为1993年,早于《合伙企业法》颁布日期,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一般法律适用原则,《合伙企业法》实际上是对《公司法》有关规定的补充。因此,根据《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之外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管理机构采用有限公司组织形式具有一定优势。风险投资管理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金融服务,其核心竞争力是风险投资基金的管理能力。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具有无限寿命,会使得公司经营更具有延续性,有利于经验和知识的积累,提升管理公司的竞争优势。而合伙企业的存续取决于合伙协议,受到合伙人个人工作年限的限制,任何一个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即告解散。我国目前多数风险投资管理公司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
国外的风险投资管理机构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存在多种组织形式,例如:Accel Management Co.Inc.和IDG VC Management Ltd. 为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Clarity Partners L.P. 为有限合伙形式。除此之外,还有两种常见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分别为责任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rporation,简称LLC)和责任有限合伙公司(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简称LLP)。①两类组织形式都可以独立具有法人地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从事经营活动,但不承担纳税(所得税)义务。两种形式比较,在LLP中,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都更大,更强调合伙人的作用。LLP与LP(Limited Partnership)不同,前者为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后者为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不强调全体合伙人责任有限,而是部分合伙人责任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必<则可以是全体合伙人责任有限。两种形式相比,LLC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在美国较常用,在英国LLP管理公司较常用。例如:美国的Wasabi Ventures,LLC和Highland Capital Partners,LLC,英国的Par Equity LLP,Better Capital LLP等。有的公司名称上有Partners,仍然是LLC形式,如前面的Highland Capital Partners,LLC。
在《合伙企业法》颁布之前,我国风险投资经常出现风险投资基金与管理公司合二为一的公司制组织形式,较少出现独立的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在这样的组织结构中,风险投资基金就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管理团队负责风险投资的管理。很多政府背景的风险投资基金采用了这种组织结构。例如: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TEDA Venture Capital Coqjoration Limited),就是一家公司制风险投资基金,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制,管理公司与基金合二为一。
有些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活动,同时也开展基金管理业务,成为公司制风险投资管理公司。例如:成立于2002年的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直接进行股权投资,也包括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目前所管理的基金类型,既包括政府引导基金,也包括中外合作基金,还包括商业化运作的基金。这类风险投资管理机构采用公司制组织形式。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基金采用合伙制,风险投资管理机构也逐渐成为独立的管理公司。例如:成立于2000年的深圳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深圳,是我国较早按市场化运作设立的本土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公司专门从事风险投资管理工作,组织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着达晨恒胜、达晨创丰等多家基金。
从公司的名称来看,大致有三种方式较多见,包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例如:“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立信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夏信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的名称所反映的业务类型较为清楚,“股权投资”的范围则较广泛。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都可以成为“股权投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