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我曾提到在1990年會有另一項會計原則的重大變動,主要與遞延所得稅有關,這原則相當的複雜且極具爭議性,以致於原定計畫於1989年實施延後一年。當這項原則開始實施後,對我們有幾個方面,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們必須重新修正旗下保險公司所持有的未實現股票資本利得,其計算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方式,原先我們在這方面的負債分作好幾層,對於1986年以前帳列未實現利益,大約在12億美元左右,係以28%的稅率估算,對於1986年之後的帳列未實現利益,大約在6億美元左右,係以34%的稅率估算,1987年起調整稅率的差異反應稅負的差異。
债券
現在看起來,新的會計原則要求我們從1990年開始必須將所有未實現利益的預估稅率訂在34%,經估算光是這一項做法就會使得我們的年度盈餘與淨值減少七千多萬美元,還不包含其他大大小小的影響。
其實我們不認為這樣轉變有其必要性,因為對於Berkshire來說不管稅率是28%或是34%,都不能反應我們公司的實質現況,因為我們從來不考慮出售我們具有龐大未實現利益的股票。
對於那些對會計不感興趣的人,很抱歉耽誤各位的時間,我很清楚你們當中有很多根本不會仔細去看數字,但卻仍持續支持我們,因為你們知道(1)查理跟我本身的身家也都在裡面(2)我們絕對會與各位共享榮枯(3)到目前為止先前的記錄還算令人滿意。事實上這種完全信任的投資方法並沒有什麼不好,但也有一些股東比較喜歡深入分析的方式,因此我們也有必要提供足夠的資訊給他們,至於Berkshire本身在做投資時,則是兩種方法並用,重點在於能不能得到滿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