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处理中明确指数适用范围:企业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例如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认股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这对于优先股会计准则的统一处理有了更为明确的要求。与国际通用准则基本接轨。
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准则要求,将优先股分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为何大家都选优先股?优先股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如何区分?
金融负债指的是: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必须每年付息);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必须在清算时还本);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必须送普通股的);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必须送认股权证)。
可见,优先股的分配形式极其丰富,只要是具有强制分配的都可以确认为金融负债,这对于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并取得税前抵扣创造了条件。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也就是说优先股发行时就明确说明公司可以不分配现金股利、不确定送普通股、不确定送认股权证,不强制分配的,作为权益工具确认。
对于附或有结算条款的优先股,发行方应将其归类为金融负债,除下列情况外:相关情形极端罕见、显着异常、清算时结算、可回售。
对于存在结算选择权的衍生工具(例如,合同规定发行方或持有方能选择以现金净额或以发行股份交换现金等方式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发行方应当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如果合同条款中所有可能的结算方式均表明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权益工具的,则应当确认为权益工具。这对于利用优先股创造资本工具,内嵌权证工具创造了条件。
企业发行优先股,应当按照该优先股的合同条款及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运用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的原则,正确地确定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会计分类,不得依据监管规定或工具名称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对发行的优先股进行评估,以确定所发行的工具是否为复合金融工具。企业所发行的优先股可能同时包含金融负债成分和权益工具成分,应于初始计量时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工具成分的价值。
由于发行的优先股原合同条款约定的条件或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或经济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已发行优先股重分类。
发行方原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自不再被分类为权益工具之日起,发行方应当将其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以重分类日该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重分类日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权益。
发行方原分类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自不再被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起,发行方应当将其重分类为权益工具,以重分类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计量。
优先股投资方(持有人)考虑持有的优先股或其组成部分是权益工具还是债务工具投资时,通常应当与发行方对权益或负债属性的分类保持一致。例如,对于发行方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投资方通常应当将其归类为权益工具投资。
企业发行的优先股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和本规定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其后,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或分派股利,按照相关具体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即企业应当以所发行优先股的分类为基础,确定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等的会计处理。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债”,其利息支出
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股”,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发行方发行优先股,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当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应当从权益中扣除。
优先股发行方应当设置下列会计科目,对发行的优先股进行会计核算:
金融负债在“应付债券”科目核算。按“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在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中增设“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
有关具体会计处理案例,会计师同学和注册会计师同学请密切关注教材最新变化。
股权投资这桩生意,在经济调整时期的中国是最赚钱的商业模式之一。大家知道“营利性”也就是商业企业要盈利这件事情是商业企业最基本的属性。也就是说只有盈利的企业才是对股东有回报的企业;只有盈利的企业才是对员工有保障的企业;只有盈利的企业才是对社会有贡献的企业,所以说“盈利”是企业的基础。
经典案例
第一个经典案例 :
在1999年1月15号,在浙江杭州一个叫湖畔花园的小区16栋三层,有十八个怀揣着“互联网梦想”的年轻人聚在一起开了一个动员会。那个屋里几乎是家徒四壁,只有一个破沙发摆在一边,大部分人都是席地而坐的。
公司的启动资金是50万元,十八个人一起出钱凑的,马云说他并不是没有这笔钱,但是他希望这个公司是大家的。所以这十八个人都出了点钱,各自占了一份不同比例的股份。
在几年以后的2007年,这家公司上市了。在上市当天成为一家市值超过200亿美金的中国互联网公司。而这十八个人,每个人都已经成为了亿万富翁。当然,他们不是阿里巴巴唯一获得的人,在阿里巴巴成立到上市的这段时间里,还有无数的机构、个人,包括很多阿里巴巴的员工都投资了阿里巴巴,据统计有几千个人投资了阿里巴巴,他们都从阿里巴巴的上市中获得了巨大的收获。阿里巴巴从创业时只有50万人民币的价值到上市后200亿美元的市值。企业的价值增长了22.6万倍。
我们在这里做一个假设,当初马云创办阿里巴巴的50万元里有我投资了一万元,如果我能坚守到阿里巴巴上市的时候,我的身价应该是多少?一道简单的算术题:1万*22.6万=22.6亿!一万元、八年的时间变成了22.6亿。一个概念。他说明一个什么道理?如果你能在股权投资领域里能找到一个高增长的企业去投资他。那么赚钱这件事情对于你而言比呼吸还简单。
第二个经典案例 :
香港的盈科动力(李嘉诚的儿子李泽楷旗下的公司)在2000年的时候以110万美元占20%的股份的方式投资了腾讯。在不到一年中获得1150万美元的回报,年回报率十几倍。但是,李泽楷很快就后悔了,因为,盈科低估了腾讯的成长潜力,把腾讯20%的股权出售给了米拉德国际控股集团,2004年腾讯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以后,股价一路攀升,到了2009年,腾讯市值已经达到了3125亿港币,成为了一个市值400亿美元以上的巨大公司。
大家会议论:中国毕竟只有一个阿里巴巴、一个腾讯你说的这些案例有普遍性吗?
为什么现今大部份投资者把目光转向优先股了?
一 安全性
股息优先分派, 当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优先股股东要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优先分配剩余资产, 当股份公司因破产或解散而进行清算时,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顺序上,优先股股东排在债权人之后普通股股东之前。
发行规模限制 根据政策要求公司已发行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50%。
表决权 公司股东会对涉及优先股重大事项决议时,除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收益性
固定股息收益相对稳定。优先股的股息率在发行时就约定好了,无论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如何变化,该股息率不变。
同等分红权协议保障。优先股股东可参加普通股股东的剩余利润分配。
三、流动性
以协议为保障,优先股股东有回购请求权
以协议为保障,可转为普通股
可以转让优先股
相信在未来的股市中,推广并普及符合我国资本市场运行规律的优先股,将增强投资者的投资渠道,稳定股票市场,同时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对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也成为我国大众投资者争相关注的新兴投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