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置价值(replacement value)
清算价值可能会严重低估持续经营资产的真实价值,而对有可能持续经营的公司来说,一种更可取的价值类型就是重置价值。它是公司从头开始重新购置或建造相同资产所需发生的全部成本。尽管重置价值是在清算价值基础上进行的改进,它也有自己的局限之处。
作为公允价值,重置价值只适合于稳定经营的企业。对于处于高速增长或拥有难以复制的独有竞争优势的公司,则不适于采用重置价值,因为它不能反映这些优质公司的正商誉。
重置价值的另一个缺陷在于,对不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及公司业务的投资者来说,计算重置价值显然并非易事。因此,为避免出现大的估值误差,建议投资者在计算某些资产的重置价值时,首先要充分考虑自己的能力范围,并在必要情况下寻求专业估值机构的建议(专业评估师或行业专家)。
溢余资产(excess asset)
重置成本仅代表新进入者为获得被评估公司资产所具有的竞争优势而建造或购买的资产。当然,考虑到还存在某些未提供竞争优势的因素(如不动产的地点),被评估公司的价值可能被高估。
为体现这些不能提供竞争优势的因素,重置价值还包含某些资产超过其理论重置价值的价值。最典型的溢余资产就是溢余现金(如企业日常经营中所不需要的多余现金)、某些固定资产的溢余价值以及为投资性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超过其账面价值的溢余价值。
负债
假设负债可确定的话,只需从重置成本和溢余价值中扣除负债即可得到企业价值。对于大部分负债,我们可以采用市场价值(假如易于计算的话)或账面价值作为其真正价值,但对有些负债则需做以下调整:
如递延枕资产转换为现值的话,对递延税负债也应同时转换为现值:递延税的现值=递延税负债/(1+折现率)
对于某些在向股东分红前必须偿还的表外负债(如经营租赁或某些追索权),应纳入到负债中。
如准备金不足的话,还需相应增加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