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行使自己的投票权方面有了很大的进展,但很多股东还是选择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因为在面对公司管理层、机构投资者的经理人和其他大型股东团体时,个人投资者总是很无助。然而,股东中也有一些激进分子引发了变化。
伊芙林•戴维斯是美国股民中最出名的激进分子之一,她常被那些认为她是无聊闹事者的人称为“讨厌鬼”股东。
股东
戴维斯是为投资者办的通讯的出版商,也是大约80家公司的股东。她从1960年开始就在全美国参加不同公司的股东大会。
的确,戴维斯是咄咄逼人的,她常常用很难回答或令人难堪的问题追问管理层。然而,她非常严肃地对待财务报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各种报告,她的判断和不满往往都被证明是对的。例如,2007年她曾经向高盛集团公司提交一份股东建议书,建议禁止将股票期权作为高管的激励措施。她坚持说,期权激励会变相鼓励管理层,通过取得期权时人为压低价格,执行期权时又人为拉髙价格的方法来操纵公司的收益。她还认为,股票期权“近些年来已经变得很难控制了,有的分析员可能会夸大公司的收益情况,仅仅因为公司收益会直接影响公司的股价和期权”。她坚持有更好的对髙管的激励措施,包括最简单的措施,就是给他们股票而不是期权。
然而,戴维斯未能获得高盛集团的机构投资者和其他一些大股东的支持,最后她的建议未能通过,路透社、《纽约时报》和其他新闻机构都进行了大幅报道。她成功地使自己关心的问题,在股东大会上得以讨论。
的确,我们身边也有一些基于个人或社会目的的股东激进分子,他们不足以引起其他股东的关注,但这些持有不同意见的股东往往很多次被证明判断正确,他们充当了髙管滥用职权的早期预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