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市场发行条件
新三板又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中国大陆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机构,于2012年9月20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2013年1月16日正式运营,注册资本30亿元,注册地在北京。
新三板市场与主板和创业板市场不同,由于对投资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合格投资者才能够参与交易,本质上不属于公开交易市场,所以企业股票在新三板交易称为挂牌,而不是上市。新三板挂牌条件很宽松,没有刚性的财务要求,其他方面也基本上为定性标准,关注企业创新性和成长性。
大致条件为: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股份有限公司(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如无实质变化,可以从有限公司成立算起);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公司是否能够挂牌成功,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
自2012年至今,新三板市场建设的进程明显加快,上海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天津滨海高新区三个试点园区首次被纳入新三板市场,新三板市场制度不断被完善,市场性质、功能及定位也不断明确,新三板市场完成了跨越式发展,截止到2017年1月3日,新三板挂牌公司总数达到10183家,已成为全球首家达到10000家挂牌企业的证券交易场所,仅2016年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就有5034家,为历年来最多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