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新概念:ST
一、什么是ST?
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上市公司状况异常期间的特别处理》的规定,当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导致投资者对该公司前景难以判定,可能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交易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
“财务状况异常”是指下面两种情况: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简单地说,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其他状况异常”是指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中止,公司涉及可能赔偿金额超过本公司资产的诉讼等情况,在股票上市规则中也有具体规定。
“特别处理”的内容包括: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中期报告必须经审计,股票的行情显示有特别提示。
二、ST实施程序
上市公司在收到本公司1997年度审计报告后,如属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对审计结果的书面意见。公司一般应于公布年报的当日同时公布关于公司股票实行特别处理的公告,公告当日停牌天,次日起实施特别处理。目前,交易所已做好了与特别处理相关的技术准备。
三、特别处理不是对这些上市公司的处罚
股票上市规则明确指出,特别处理不是对公司的处罚,特别处理期间,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变。证券交易所的职责是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而不是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考核。特别处理的目的,是为了向投资者提醒风险,防止股价异常波动,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特别处理股票的行情特别提示
交易所发给会员的行情数据中,特别处理的股票简称前面是“ST"标记。“ST”是英文“ Special Treatment”的缩写。我们要求会员据此标记将行情公布给投资者,同时建议有条件的会员,使有ST"标记的股票行情闪烁显示或另屏显示。此外,中国证监会还要求,指定报刊上应另设专栏刊登特别处理股票的每日行情,不得将特别处理股票的每日行情与其他股票的每日行情混合刊登。
五、特别处理期限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状况异常的特别处理一般不少于12个月。如果受到特别处理的公司下一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表明财务状况已恢复正常,则可以向交易所申请取消特别处理。交易所将依据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权益,严格控制股票市场风险的原则,根据该公司的实际改善程度,决定是否取消特别处理。如果一家公司因连续两年亏损被予以特别处理后,第三年仍然亏损,交易所将暂停其股票的交易,并向证监会提交暂停上市的建其他状况异常的特别处理的取消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应由公司提出申请。
附:ST股票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表
沪深股市特别处理股票实施特别处理公告摘要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一览表
特别处理股票股本结构(截止1998.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