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2000年开始爆发的公司丑闻后,出现了要求增加透明度以及披露力度的趋势,而且美国制定了Sarbanes Oxley法案,欧洲实施了类似的改革,但公司在决定信息披露的内容上仍有很大自主权。公司需要决定透明度和披露战略:它们将推动行业的透明度吗?还是尽可能少地进行披露?
信息披露
尽管法律和会计规则继续要求公司提供更多的透明度,很多监管要求的透明度的作用不大,因为其提出的要求过于宽泛。能起到效果的透明度更多的是在行业内自然形成,常常是为了满足投资者的明确需求,或满足行业先锋型企业领导层的需求。
例如,在石油行业,多年来行业出版了详细的事实白皮书,按照地域介绍石油生产与储备情况,以及投资者在估值石油公司时需要的关键参数。在制药行业,公司提供研发各阶段新产品开发的详细信息。在这些行业里,如果公司没有披露有关信息,其他公司进行了披露,它将不会赢得市场的信任。但是,在大多数行业里,披露和透明度的程度并没有标准化,因此管理层必须决定透明度应该达到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