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概念:
原油期货是最重要的石油期货品种,目前世界上重要的原油期货合约有4个: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的轻质低硫原油即“西德克萨斯中质油”期货合约、高硫原油期货合约,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的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新加坡交易所(SGX)的迪拜酸性原油期货合约。
石油期货市场已经成为世界能源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世界能源市场的运行具有深远影响。从实践和运行历史看,期货市场的产生和运行对环境有着特殊要求。成熟和规范的市场经济体系,是石油期货市场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一是市场竞争和开放程度较高,供求信息充分,现货市场发达;
二是经济体系比较开放,不存在严格的价格和进出口管制;
三是期货交易所所在地区的金融市场开放,期货标价货币在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
四是期货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健全,对期货市场的监管切实有效。
由于市场体系不完善导致期货市场建立和发展受到影响的例子很多,比如1993年初,我国的原上海石油交易所成功推出石油期货交易,后来原华南商品期货交易所等相继推出石油期货合约。总交易量一度达到5000万吨,占当时全国石油期货市场份额的70%左右,当时推出的标准期货合约主要有大庆原油、90号汽油、0号柴油和250号燃料油等四种。
由于当时我国的石油流通体制没有实现真正的市场化,石油期货市场的产生也是昙花一现,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中东一些产油大国虽然拥有丰富的石油资源,但却没有建立石油期货市场,也与缺乏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不无关联。
国债期货一手保证金:
根据中金所2015年2月27日修订并发布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其细则,自2015年3月16日结算时起,5年期国债期货所有挂牌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调整为0.005元。
依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第四十一条,在3月17日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中,若使用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作为前一成交价时,按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0.005元取值后作为前一成交价确定第一笔成交价。
同时,新上市合约梯度保证金水平下调。根据通知,5年期国债期货新上市合约自2015年3月16日起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1.2%;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5%,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2%。
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仍按2014年10月3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5年期国债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