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板市场发行条件
1.中国大陆创业板市场
二板市场是与主板市场相对应的概念,是在主板市场之外,主要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提供筹资途径的一个市场,通常称为创业板市场。中小型科技企业往往规模较小,尚未达到成熟阶段,在很多指标上达不到主板要求。创业板市场专门为这类企业上市而设立。因此,相对来说,创业板市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比较低。
我国大陆创业板上市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持续经营满三年;
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5、最近两年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美国创业板市场
美国的NASDAQ(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s)是世界上成立最早也最具有代表性的二板市场。NASDAQ市场交易的典型特征是做市商定价机制,即由做市商对每只股票进行报价交易。
NASDAQ市场分为全国市场和小型资本市场。
全国市场的上市条件:
1、有盈利的企业资产净值要求在400万美元以上,无盈利的企业资产净值要求在1200万美元以上;
2、要求有盈利的企业最新财政年度或前三年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收入为40万美元,无盈利的企业没有净收入要求;
3、公众的持股量应在25%以上;
4、盈利的企业无经营年限的要求,无盈利的企业要求经营年限要在三年以上;
5、有盈利的企业公众持股量在50万股~100万股的,股东人数要求在800人以上,公众持股量在100万股以上的,股东人数要求在400人以上;无盈利的企业股东人数要求在400人以上。
小型资本市场的上市条件:
1、企业总资产要求在400万美元以上;
2、总股本市值200万美元以上;
3、公众总持股量要求在10万股以上;
4、公开发行的股票市值在100万美元以上;
5、股东的数量要求在300人以上。
3.中国香港创业板市场
香港创业板市场成立于1999年,是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经营的另一个股票市场,成立目的是为不同规模及行业成长潜力较好的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香港创业板上市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无盈利要求,但一般需显示有24个月的活跃业务和活跃的主营业务,在活跃业务期,需有相同的管理层和持股人;
2、上市时的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市时基本上不少于4600万港元;
3、上市时公众股东至少有100名,例如:公司只能符合12个月“活跃业务纪录”的要求,则上市时公众股东至少有300名;
4、市值少于40亿港元的公司的最低公众持股量须占25%,涉及的金额最少为3000万港元;市值相等于或超过40亿港元的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须达10亿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0%(以两者中之较高者为准);
5、需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合资格会计师和监察主任以及设立审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