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献综述
针对市场效率和私有信息交易的文献在第二章已经综述过,本章仅综述一下包括信息披露及时性在内的信息透明度与市场反应之间关系的文献。在已有的针对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的文献中,大部分研究集中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反应上。其中一类通过信息披露时间的不同来构造不同的信息不对称环境;另一类通过其他信息的补充披露来构造不同的信息不对称环境。
前者如Givoly 和Palmon(1982)的结果发现,延迟公布的盈余公告所传递的信息量低于提早公布的盈余公告。Chambers 和Penman (1984) 的研究显示,比预期公布时间提早发布的盈余公告的市场反应大于实际发布时间迟于预期公布时间的盈余公告的市场反应。朱晓婷和杨世忠(2006)得出与以上学者一致的意见,他们发现早披露年报公司的市场反应显著强于晚披露公司。2001年预约披露制度出台后,薛祖云和吴东辉(2004)的研究验证了预约披露日包含了对投资者有用的信息,公司披露的预约日期越早,其异常回报越高,反之则低。
陈工孟、郑子云、高宁等(2002) 对1995年一1998年的深沪两市A股公司的盈余公告时间选择与信息不对称的关系进行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盈余公告的时间选择能够反映该公司的盈余信息及信息不对称的类型。对于公告时间选择的影响因素也有很多研究,如黄世忠(2002)的研究表明,绩优公司高管有如实传递较高收益率的动机,绩差公司有避免向资本市场传递真实收益率信息的动机。缋优公司为了向投资者传递绩优信息,除了如实报告较高的收益率,还会选择提前披露其年报信息,以期获得投资者更多的关注和超额回报。而绩差公司为了降低绩差的影响,除了避免如实报告绩差信息甚至粉饰报表,还会尽量延迟年报披露,让投资者形成一个绩差预期进而降低实际披露时的负向超额累计收益。提前披露年报行为是管理层向资本市场和广“大投资者传递公司利好的信号,而延迟披露年报行为则正好相反。后者如Morse (1981), Bamber (1986),Kim与Verrecchia (1991a 和1991b), Atiase 与Bamber (1994) ,Bamber、Baron 和Stober (1997) 等,他们以预告信息的数量为信息不对称程度的表征,通过对信息不对称与盈余公告日前后的异常交易量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并发现,盈余公告的信息含量与公告前信息的不对称程度有关。Madhavan (1996) 研究发现,在一个有效的市场上,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可以降低公司股价的波动性,减少投资者对股价预期的不确定性,公司的股价相对较高。
2)研究假设
沿用前人的方法,本章也检验一下公司年报披露延迟与公告市场反应的关系。这个研究内容前人已经做过。本书的不同之处-一是研究的是从年报生成之日(理论 上生成: 12月31 日)至年报公告之日之间的市场异常反应,以此作为私有信息融入价格效率的衡量指标;二是从私有信息的盈利类型(利好利空)、私有信息延续期、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三个因素验证对私有信息定价效率的影响作用。
设定如下假设:
假设1:私有信息定价效率受私有信息存续期长短的影响;
假设2:私有信息定价效率受私有信息盈利类型(利好或利空)的影响;
假设3:私有信息定价效率受到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