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是发行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也是对证券市场监管的有效手段。如果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就会使社会公众作出错误的判断,从而导致其利益受到损害,破坏正常的交易秩序,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稳定。《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可以说,信息披露的虚假性是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鳄中最为严重也是危害最大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1)上市公司重大事件内容虚假或隐瞒不报。某些上市公司对重大投资项目和合同无中生有或虚报事实,对诉讼及巨亏等对公司不利的事件则隐瞒不报。如:上市公司迪康药业从2002年到2006年的4年时间里,有多项关联交易及大股东清欠情况未依法披露,金额高达上亿元。沈阳特种环保有限公司于2001年在沈阳科学宫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宣布该公司与来自意大利,韩国等外商签订污水处理等五项合同,估计金额达数亿元。当时环保股份的股价已经由8元一路攀升至57元,但-年后因资不抵债,连年诉讼股价跌至2元,不久退市。蓝田股份-直是绩优股,每股收益保持在1元左右,可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根本没有固定资产,实属皮包公司,类似的皮包上市公司不在少数。合金股份曾于2003年披露该公司与外商签订重大合同,将有大额外资注人,其股价也随之炒到近40元,然而经投资者走访才发现该公司门可罗雀,其员工多年来一直停工休假。四川红光实业上市不到半年就出现巨额亏损,时隔半年多投资者才知道其有一个每天烧掉100万元的废炉。2008年,伊利股份从绩优股突然变成问题股,据披露该公司董事长携款逃跑,随即股价跳水,股民全部被套。2009 年该公司产品被曝光,含有三聚氰胺,股价再度暴跌。这两次事件使该股戴上了ST的巨亏待退市的帽子,股民纷纷以地板价割肉。然而2009年年末,该股业绩摇身一变突然翻番,股价由2元一跃到30元附近,股民望而生畏,眼巴巴地看着这支“腾龙”被定为世博会唯一指定乳制品。有些上市公司为了抬高本公司股票价格,违法买卖本公司股票、制造虚假的证券交易价格,不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效益状况,误导投资者作出错误投资决定。如2001年5月22日,ST金马、ST深华源、ST 冰熊三家公司因置投资者利益于不顾,对于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是隐匿不报、或是虚假披露,蒙骗投资者,误导其投资决策,使投资者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其信息披露后,违规行为分别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还有一些公司经营的业务随行情热点变化而改变,如中国宝安原来是深圳一家商业公司,在1997年房地产热炒之际,声称自己经营地产,1999年生物医药行情,它又变成医药股,如今新能源板块受国家扶持,它又变为新能源企业。该公司自从上市以来20年业绩维持在0.001元,既不带ST帽也从不分红。类似这样“与时俱进”的万金油不倒翁在股市中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