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票市场中,信息是引导价格形成,并进而引导资源配置的最主要因素。可以说,股票市场就是信息市场,信息有效是股票市场有效的前提。但是,从世界上股票市场诞生的那一日起,信息效率似乎就只能成为一个永恒追求的美好憧憬。根据美国的记载,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具有300多年历史,并一直屡禁不止。本世纪初的安然、世通、施乐等大型跨国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丑闻事件的曝光也进一步验证了即使是欧美成熟的证券市场,距离市场信息有效依然任重道远。而在我国,股票市场作为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虽然市场规模在短短不足20年的时间里走过了国外成熟市场20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市场整体的信息效率仍然存在重大缺陷。从“业绩造假”到“基金黑幕”的震惊,从中国股市“赌场论”到连“赌场都不如”的无奈,在Morck等(2000)针对40个国家的证券市场效率的评分排名中,中国仅列倒数第二,信息效率低下已成为一个阻碍我国证券市场效率不可回避的问题。
为了提高市场整体信息质量,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者一方面对缺失的市场机制进行完善,建立涵盖审计师、分析师、律师在内的健全的信息披露市场监督体系,扭转单纯由证监会扮演市场监督角色的局面,从而实现对内幕信息交易严格控制的目的;另一方面大量引人机构投资者,寄望于他们能够发挥专业研究能力,从而达到稳定市场、提高市场信息效率的目的。自2001年我国第一支开放式基金一华安创新基金上市以来,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我国机构投资者正经历着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机构投资者占总市值的比例直线上升。截至2008年,包括投资基金、QFII、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年金、社保基金、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在内的机构投资者持有股票的市值已超过了市场A股流通总市值的50%。
但是,在我国证券市场起步之初、法制尚不健全之时,一些机构投资者并没有如设计者所愿的起到稳定市场的“理性投资者”作用,而是利用他们的规模优势大肆进行坐庄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其他投资利益的行为。2000年10月,《财经》发表的《基金黑幕》一文就引发了学术界和业界对机构投资者的巨大争议,而后屡屡发生的基金违规事件也很大程度上暴露出我国机构投资者在当时体制下可能引发的负面影响。
今天,在距“基金黑幕”事件已近10年的时间里,我国证券市场经历了市场机制的完善和以股权分置改革为代表的根本性市场制度重建。在此经济背景下,以内幕交易者和机构投资者为代表的私有信息拥有者是否充当着稳定市场的“价值发现者”角色?私有信息的定价效率如何?它对证券市场整体效率是否起到了促进作用?本书试图从私有信息的角度对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效率进行深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