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场诞生之日起,市场效率就一直备受关注。作为市场的一种,股票市场效率适用于传统市场中效率的一般性定义:与帕雷托最优相联系的竞争性均衡,而价格就是实现竞争性均衡的调节手段。Fama (1970) 指出,如果一个市场中的股价充分、准确地反映全部相关信息,那么这个市场就被称为是有效的。
这里所说的“全部相关信息”是包括了公开信息和非公开信息的。而对于公开信息,又由于投资者分析、整理、挖掘信息的能力以及可承担的成本不同而导致一部分投资者只能获取公开信息中初级的非知情信息(Uninformed Information),另一部分投资者则可以更多地获得公开信息中的知情信息( Informned Information) ( Grossman and Stigltz,1980)。-般认为,机构投资者由于资金优势、专业优势以及人才优势,相比散户而言,具有更强的信息解读能力(Lakonishok etal.,1992; Brennan, 1995, Bartov et al,2000), 是知情信息的主要拥有者;而绝大部分散户只能拥有非知情信息。
在有效市场假说中,3种类型有效市场的定义就涵盖了这3种不同信息的定价效率对市场效率的影响。在弱有效市场,强调价格对可低成本获得的公开信息的有效反映;在半强有效市场,强调价格对需要一定甚至较高成本获得的公开信息的有效反映;在强有效市场,强调价格对非公开信息的有效反映。这时,对股价会造成影响的信息就分为获得成本较小的非知情信息和获得成本较大的知情信息和非公开信息。在本书中,我们借鉴冯用富等(2009) 的定义,将非公开信息和知情信息统- -定义为私有信息,其拥有者主要为内幕信息人和机构投资者D。
实际上Fama在定义半强型市场有效时就承认了私有信息的存在及对价格形成的影响。但是在作为有效市场理论重要组成部分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Sharp, 1964) 和套利定价模型(APT) (Ross, 1976) 中,都有信念一致的假定,这当且仅当价格完全反映私有信息时才有可能实现。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CAPM和APT的成立基础是必须与市场强有效联系在一起的。从这个角度看,可以认为标准金融学中的资产定价理论是以市场强有效为隐含前提的,而忽略了私有信息的价格形成过程。一直以来,人们都是信奉这一定价理论的。直到1987年纽约股市暴跌,人们才真正认识到包括交易成本、信息成本等在内的市场内在结构也是影响价格形成的重要因素。一种几乎与有效市场理论同时产生的理论一金融市场微观结构才得以引起人们的重视。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的研究中有两个领域涉及私有信息对定价的影响。一个是证券价格决定理论中的信息模型:在存在知情交易者的条件下,做市商如何通过交易的信号作用获得信息,设定买卖报价,即报价驱动市场中做市商对私有信息的贝叶斯学习过程。另一个领域是交易者交易策略研究。该研究先验地将交易者分成两种类型(根据是否有信息优势,分为知情交易者和非知情交易者)或三种类型(将非知情交易者进一步分成相机性交易者和噪音交易者),从个体最优化的角度来分析不同交易者的交易策略选择。这部分研究也是基于报价驱动市场环境的。
早期的金融市场多以做市商机制为主,这也使得已有市场微观结构的主要研究成果大都集中在基于做市商机制的框架之下。而如今,电子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已经使得连续双向拍卖交易机制在现代金融市场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并且已成为目前包括东京、多伦多、悉尼、香港、斯德哥尔摩等证券交易所以及我国的沪市、深市在内的几乎所有指令驱动市场中自动撮合交易系统的基础。所以,在连续双向拍卖机制的框架下深人研究私有信息的价格形成机理或影响因素对完善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是有一定意义的。
基于此,本书尝试研究中国股票市场这种特定连续双向拍卖市场下的私有信息定价效率的一些影响因素,对我国股票市场结构是否有利于私有信息传播进行验证,并试图基于这些因素提出完善我国股票市场结构和信息披露制度的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