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来的状况
中国证监会于1998年2月颁布〈关于上市公司置换资产变更主营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年6月颁布<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随着这些文件出台,我国市场重组并购也相应出现了新变化。对2000—2002年重大重组特点分析人们得到了如下一系列结果。
重大资产重组地域分布
对此可参阅表16-1
由表16-1可知,由于上海、广东是改革开放前沿,四川是对金融证券敏感性较强的地区,所以利于更多公司上市,因而其资产重组并购事件也比其他地区多。这与当初股票试点发行和上市公司分布密度状况相吻合。
重大资产重组时间与其上市时间差状况
对此可参阅表16-2:
由表16-2可知,随着市场发展,除少数最短时差情况外,其重组到上市的时差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