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管理者注重回报的增长与稀释效应,而不是价值创造。尽管众多研究显示,市场估值并不取决于收购的会计处理,而是取决于来自交易的估算价值创造,但他们仍然故我。注重会计指标是危险的,很容易导致错误的决策。
到2005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美国公认会计准则都取消了商誉摊销。这一变动意味着在包含商誉的收购中回报稀释的情况比在旧会计准则下小了。因此,大多数用现金进行的收购会有回报增长,因为主要的稀释原因消失了。在换股交易的情况下,如果收购方的市盈率高于目标公司的市盈率,交易也会有回报增长。
图15.9 价值被破坏,但每股收益却在增长
新规则产生了一个新的危险区:收购有回报增长但却破坏了价值。如图15.9所示的假想的交易。你正在评估用5亿美元现金收购现在市场上价值4亿美元的公司。你的公司也就是收购方,价值16亿美元,净收入为8000万美元。为求简化,假设交易并无协同效应。你决定以税前利率为6%的债务来为这项交易融资。这项交易破坏了价值:你比公允价值多支付了1亿美元(记住,没有协同效应)。即便如此,次年的回报和每股收益实际上会上升,因为被收购公司的税后回报(3000万美元)超过了为新债所支付的税后利息(1950万美元)。但是破坏价值的交易是怎样增加回报的呢?答案很简单。收购方是以其已有的资产为抵押按交易价值的100%举债。实际情况是,被收购的业务并不能独立支持这一债务水平。由于收购方给原股东增加了债务负担,却没有对他们承担的额外风险进行补偿,价值就这样被破坏了。只有当投入资本回报率超过目标公司独立存在时的资本成本时,股东才得到了适当的补偿。在我们假想的交易中,投资为5亿美元,税后利润为3000万美元——投入资本回报仅有6%。尽管它高于3.9%的税后债务融资成本,但却低于适当的资本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