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的概念由联合国在2005年正式提出,主要是指以低成本来服务广大人民,让一些不方便接受金融服务的群体,比如身处偏远地区的群体、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群体、贫困人口、残疾人和老年人等也可以得到金融服务。同时,消费者保护一直也是普惠金融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普惠金融可以支持经济增长和增加社会的包容性。
根据世界银行的估算, 2014年仍有约20亿成年人无法享受到最基础的金融服务。发展普惠金融任重而道远,各国需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今年G20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普惠金融。中国作为G20主席国,以三大文件为抓手,在推动普惠金融议题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制定《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包含8项原则,66条行动建议,这是国际社会首次在该领域推出高级别的指引性文件。8条原则的第一条原则是倡导数字技术;第二条原则是处理好在推广普惠金融过程中创新和风险的关系;第三条原则是构建适合于数字普惠金融的法律监管框架;第四条原则是拓展数字金融服务的基础设施,这个基础设施需要中央银行和监管当局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一起来建设;第五条原则是尽量做好消费者保护;第六条原则是重视消费者数字技术知识和金融知识的普及;第七条原则是促进数字金融服务客户的身份识别;第八条原则是监测数字普惠金融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
66条行动建议包括提倡政府的转移支付数字化、提倡成本降低、提倡监管的行为要符合市场原则、提倡公平竞争等。另外,我们还强调数字标准的统一化和平台之间的可兼容性。行动建议还包括一些行业自律以及一些反恐融资和反洗钱的内容。
二是升级《G20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增加了数字普惠金融领域的新指标。具体而言,这个指标体系包括账户的普及率;储蓄的储蓄率;信贷的普及率;数字支付、网上支付和移动支付的普及率;ATM机和银行网点的密度;客户账户的使用频度以及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我们用这些指标来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到了什么程度。在这个指标体系里,我们提倡各国向国际组织报送高质量的数据,我们也提倡数据的透明度和可比度。
三是制订《G20中小企业融资行动计划落实框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鼓励动产抵押融资、改革中小企业破产制度三项优先改革措施。这三项改革措施都可以运用数字技术,并在G20通过以后作为G20和世界各国自愿采用的行动指引。
面向未来,发展普惠金融需要思考四个问题并在创新中寻求解决之道。首先是商业可持续性问题,普惠金融不是慈善金融、救济金融,也有异于政策性金融,不能过度依赖财政补贴和行政命令,而是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力量,寻求商业可持续的模式。其次,要关注“数字鸿沟”问题。数字技术的发展提升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但也会拉大缺乏数字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弱势群体与主流社会的差距。第三,是促进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的普惠金融发展问题。第四,是银行为回避反洗钱、反恐融资风险而关闭网点带来的金融排斥问题。最近几年,一些大型的跨国银行关闭了在非洲地区的一些网点,有些银行关闭的理由是现在反洗钱的成本太高,以至于其没有办法支持在这些地区的运营。这种去风险和去银行的趋势,也对普惠金融产生了一些负面的影响。在这里我们要思考,如何才能在防风险和降低成本的同时,又能提供更好的普惠金融。
从全球范围看,微型金融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微型金融总体上是社会公益活动,资金主要来源于捐赠,利率低于市场水平,商业可持续性不高。第二阶段,以孟加拉乡村银行为代表,通过开发非传统借贷技术实现了商业可持续性,但也出现了利率过高、偏离原来的服务对象等问题。第三阶段,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部分经济体出现了局部的小额信贷危机,微型金融需要重新寻找在服务民生和实现商业可持续性两者间的再平衡。
回顾微型金融的发展历程,有几点重要启示。第一,发展微型金融,既不能简单理解为面向低收入人群的公益活动,也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性的商业金融,要正确处理好履行社会责任和实现商业可持续之间的关系。第二,微型金融具有小额、分散的特点,从个体的角度看风险外部性比较小。但微型金融点多面广,如果风险因素过多累积和无序扩散,也可能会系统性地影响金融稳定,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微型金融的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第三,微型金融与一般性的商业金融在服务对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确存在较大差异,对微型金融的管理和监管要求显然不宜照搬一般性商业金融的作法,需要保持一定的弹性和适当性。同时,需要根据不同微型金融组织的性质和业务特点,综合考虑从业机构风险外部性的大小和商业化程度的高低等诸多因素,实施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有效性。
面向未来,中国人民银行将把促进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发展作为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更好发挥政策引导和正向激励作用,引导更多金融机构投身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事业,让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普罗大众。
一是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为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同时,充分发挥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支农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政策、信贷政策导向评估等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金融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和精准扶贫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二是完善多元化、广覆盖的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组织体系。推动形成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发展的工作大格局,引导金融机构在机构设置、资源配置、内部授权、绩效评价等方面采取倾斜性的政策。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民营银行、村镇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稳健发展,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更好地满足特殊群体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三是创新针对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各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有序拓宽合格抵押品范围,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等政策框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延伸服务半径,让更多的人享受到账户开立、存取款、支付转账等基础性金融服务。创新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拓宽涉农企业和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四是优化微型金融和普惠金融发展生态。扩大支付清算网络覆盖面,积极推广网络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深化银行卡助农取款和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加强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普惠金融是一种新的理念和新的制度,也是整个金融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它意味着在平等的基础上以商业可持续性为原则,以风险可控为前提,以成本可负担为基础的一种面向所有大众的金融活动。如果是这样的话,实际上它会涉及到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变化,而不仅仅是设立一两个新的机构、开设一两个新的品种。在这种新体制机制下,所有的普罗大众都能够在公平的基础上获得应有的金融服务,这是普惠金融的精髓。
如今在中国发展普惠金融有了更加紧迫的意义。从需要来看,经济发展到今天,经济增长已经不是最重要的,经济结果的公平性上升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的地位。最近二十年来,世界上发生的很多重大事件都与收入分配不公有关,前年法国经济学家皮凯蒂的《21世纪资本论》之所以风靡全球,就在于它正当其时,全世界都感觉到收入分配不公。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意识到要把解决公平问题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国改革开放进行了40年了,现在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深水区,遇到了很大的阻力。为了破除这个阻力,党和政府敏锐地观察到,要想使得改革开放能够推进下去,一定要让普通百姓有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可获得当中最主要的是获得金融资源,因为它是所有经济上不公平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很多人在享受过度金融服务的同时,更多的人却享受不到金融服务。这个时候提出普惠金融非常重要。
而且,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有了发展普惠金融的可能。以前提到发展普惠金融,总有人会提出成本问题、信用问题、风险可控等问题,今天,由于有了新的技术,这些问题都可以解决了。首先是移动互联技术,然后是大数据、云计算,还有非常细密的数值计算方法。有了这三个利器,所有的成本问题、信用问题、风险可控的问题都迎刃而解了。既有需要,又有可能,所以普惠金融在今天才会风靡全球、风靡中国。
普惠金融的概念和内容相当广泛。首先普通人要有存款的便利,有机构能够吸收储蓄,这就需要有网点。其次,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包括消费活动都要能支付,因此电子支付和结算的便利构成了普惠金融的另一个内容。此外,普惠金融要求各种社会资金能够迅速地流到应该流入的人手中。在这些基本经济和金融活动的基础上,已经积累了足够的信息可以去评价当事人的某些信用,也可以发放相关贷款。所以必须要有一个网络才会有这种贷款的发生。
在上述经济和金融活动的基础上,我们构成了一个链条,在这个链条上已经串起了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所谓的供应链金融发展、区块链的发展都有了基础。普惠金融对于中国来说还是应该扎实去做,不要满足于搞几个产品、设立几个机构。中国的金融发展史反复告诉我们,如果只是满足于这样几个目的,所有的问题都不会解决,还是会走老路,一定要有新观念,一定要知道新的服务要点,普惠金融才会发展。
迄今为止,全世界普惠金融发展规模最大、最迅速也最稳妥、风险最可控的可能还是基于互联网的一些金融,比如手机银行。中国的移动互联虽然世界领先,但是移动互联网和金融是分割开的。所以,对于中国来说,所有的事情都在于基础设施,基础设施的改变需要理念的改变,理念的改变还要推进体制机制的改变。
在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未来的金融服务将依托于数字货币技术,朝着扁平化的方向发展,金融的流通半径将会明显缩短,融资难、门槛高及服务差等普惠金融亟待解决的问题,都极有可能通过移动支付或数字货币来解决。
201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俗称“央行”)召开数字货币研讨会,进一步明确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战略目标,研究移动支付、支付清算和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多场景应用。这一举措预示着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渐行渐近,而支付体系的不断丰富,也将助推普惠金融的发展。在G20杭州峰会上,数字普惠金融是焦点话题之一,并发布了金融领域的首个国际性的共同纲领《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共包含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平衡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创新与风险、为数字普惠金融构建良好的法律和监管框架等在内的8个原则、66条行动建议。
数字货币快速发展
对货币的起源与本质的探讨一直是经济学领域的重要议题。回溯货币发展史,货币已经历了实物货币、称量货币、信用货币、电子货币四个发展阶段。1952年,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率先推出了全球第一张信用卡,一种新型的金融交易中介——电子货币开始进入商品经济市场。20世纪80年代,通信网络、数字加密和分布式技术的发展为2009年比特币的诞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无独有偶,2014年10月,在大英图书馆的一场关于比特币未来的技术研讨会,让业界发现了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伴随着Fintech(金融科技)理念的普及和网络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如同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特别地,数字加密货币作为区块链的货币1.0,被大量应用在跨境贸易、支付清算和商务汇款方面。据Coinmarketcap统计显示,截止到2016年3月,全球共有656种数字加密货币(以下简称“数字货币”),总市值高达81.43亿美元,虽然相对于全球广义货币量(M2)还很小,但是同比2015年3月的63.46亿美元的累积总市值,增长幅度高达28.21%。并且,比特币、以太币、瑞波币和莱特币四种数字货币市值之和超过了总市值的95%。因此,货币已开始由信用形态向数字形态跨越,数字货币时期已然来临。
金融普惠演进之路
近年来,普惠金融进入我国国家发展规划是有章可循的,实际上,普惠金融的相关政策和实践在国际上早就存在。
20世纪70年代,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在孟加拉创办了一家名为格莱珉的乡镇银行,开启了孟加拉、印度和巴西等国小额信贷模式,成为全球普惠金融首创。2005年5月,国际劳工协会组织的全球会议上提出“建设包容性金融部门”(Inclusive Financial Sector)的建议,“包容性金融”成为“普惠金融”一词提法的前身。同年9月的联合国峰会上,各国首脑相继提出“获得金融服务的需要,包括通过微型金融和微型信贷提供的金融服务,尤其是对于贫困者”,普惠金融的理念得以在全球范围内普及。2007年3月,肯尼亚移动运营商Safaricom推出手机银行业务M-Pesa,目标是为了给肯尼亚当地居民支付手机通信费用提供便利,后来在全非洲地区发展,逐渐衍生成为农民、妇女和蓝领工人提供转账支付和小额信贷服务。由此,肯尼亚模式成为全球最为成功的普惠金融首例典型应用。
我国对于普惠金融一直持积极引导的态度。20世纪80年代,我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在我国部分农村落后地区引进和推行孟加拉乡镇银行模式,即格莱珉银行模式,成为我国普惠金融首次试点。2003年,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央鼓励农村信用社为农户积极发放小额信用贷款。2008年初,央行和银监会在全国范围内大力鼓励铺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物理网点,推进农村金融改革。2009年,“inclusive finance”被翻译成“普惠金融”,普惠金融的提法出现在全国各项政策文件和报刊文摘中。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2016年1月成为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最重要的时间节点,国务院正式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首次把发展普惠金融提到国家发展规划的高度。进一步地,同年9月,在我国杭州的G20峰会上,我国政府提出“数字普惠金融”的概念,让可编程数字普惠金融的先进理念得以在全世界范围内快速传播和普及,引领国际社会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浪潮。
数字货币助推普惠金融的天然优势
我国利用数字货币促进普惠金融的大力发展具有天然优势。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金融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互联网+ ”的日趋融合及科技金融的全面普及,数字货币从金融服务覆盖范围、交易成本和便利程度三个方面来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
首先,数字货币从很大程度上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手机用户规模的快速增长,为多场景支付体系的搭建创造了可能。数字货币支付体系可依托于互联网、区块链和物联网技术,将账户开立、现金存取、储蓄信贷、支付转账、征信、保险、结算清算等业务的覆盖面拓展至世界各地,包括金融基础设施尚不完善的农村地区,将金融服务普惠到中小微企业和一般消费者。
其次,数字货币能降低金融服务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便利性。举例来说,商业银行通过物理网点的建设来服务于普通消费者跨地域的金融需求,但纸币的发行和流通所需的运输成本十分高昂,并且,网点的人力物力投入大,运作效率低。我国通过央行和商业银行的二元模式发行和流通数字货币,为消费者创造了一种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应用消费场景,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对接,推动产融结合。特别地,跨境贸易支付是数字货币应用最广泛的领域,如表1所示,与传统的电汇、西联国际汇款对比,数字货币的跨境支付汇款的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大幅降低,并且可以实时追踪汇款状态,为金融的普惠发展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最后,数字货币的普及能够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消费者的满意度。未来,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与流通,将让普通消费者对业务融合、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需求得到充分的满足。总的来说,在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未来的金融服务将依托于数字货币技术,朝着扁平化的方向发展,金融的流通半径将会明显缩短,融资难、门槛高及服务差等普惠金融亟待解决的问题,都极有可能通过移动支付或数字货币来解决。
数字货币未来可期
数字货币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兴起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2008年的美元危机、2010年的欧元危机让国际社会开始寻求更高信用的国际货币,2009年以后,商品经济市场陆续出现了比特币、莱特币、瑞波币等近650多种数字货币。2014年开始,伴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快速普及和发展,各国央行和传统金融机构纷纷开始研发数字加密货币。
据《人民日报》近期刊登的《传统银行为什么看上虚拟货币》显示,瑞士银行、德意志银行、桑坦德银行和纽约梅隆银行开始联合研发新的数字货币,并与英国券商ICAP共同向各国央行推荐该多功能结算币,希望建立区块链交易结算标准。此外,中国、英国、荷兰等国家也已开始研发国家级的法定数字货币,经过国家税收、声望等作为信用背书,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将会作为数字货币进行发行,初见成效的比如厄瓜多尔币、英国的RSCOIN、加拿大的CAD-Coin等。在传统金融机构层面,高盛、花旗等商业银行已开发出了用于支付结算的电子货币“SETLCOIN”、“CITICOIN”,不同于传统商业银行中心式的交易记账方式,区块链技术开发的电子货币采用的是点对点的直接撮合模式,因此,金融机构不仅仅能从全新的数据存储、维护和验证方式上节省成本,更能以关闭物理网点、解放现金业务服务人员等方式来改善银行的经营模式,提高经营效率。
然而,对于普惠金融而言,小额信贷最根本的问题——信用评估,目前尚不能通过数字货币来进行解决。由此,业界提出了通过区块链技术来建设信用体系的设想,区块链和征信作为金融科技领域的两类工程技术,两者的融合并不是偶然的,区块链作为互联网架构上进行价值传递的一种协议,信用无疑是价值交换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因此,“区块链+征信”的融合解决方案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举例来说,近期,我国的第三方征信机构甜橙信用与区块链服务提供商布比网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旨在通过区块链技术的高度共识、集体自治、匿名追溯、不可篡改、公开透明等机制来搭建一个开源的信用系统,全力推进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因此,在区块链金融时代,全民平等享受金融服务的现代数字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已初具雏形,数字货币等区块链应用为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技术基础。
随着科技金融的崛起,数字货币的发行与流通成为可能。与此同时,国家级的数字货币势必将助力普惠金融的实现。只是我国要实现法定数字货币尚需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法定数字货币体系与传统货币体系如何平稳过渡,值得深入关注。尽管如此,数字货币的未来仍计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