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加入到支付市场中的朋友很多,做支付行业的朋友和代理商们,朋友们所关心的支付整个过程中,肯定知道这三个词:支付、清算、结算,这三个词经常被混在一起用,偶尔也会相互做些区分,但是在整体上,这三个词很容易让人摸不清头脑。银联在我们国内支付清算体系中到底处于什么地位?同时支付、清算、结算这三个词到底有什么区别,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定义与概念
按照国际清算银行支付结算委员会的定义,所有涉及到资金转移的行为,都可视作支付行为,支付的概念最大,清算和结算属于支付过程中的特定环节,其中,清算是发生在结算前的支付环节,该环节的功能主要是为了提高结算的标准化水平和结算的效率。
支付:完成付款人向收款人转移可以接受的货币债权的过程,包括交易过程、清算过程和结算过程等三个过程。
清算:包含了在收付款人金融机构之间交换支付工具以及计算金融机构之间待结算的债权,支付工具的交换也包括交易撮合、交易清分、数据收集等。
结算:该过程是完成债权最终转移的过程,包括收集待结算的债权并进行完整性检验、保证结算资金具有可用性、结清金融机构之间的债券债务以及记录和通知各方。在国内官方文件中,虽然看不到对这三个概念的单独界定,不过大的原则是一致的。比如,在《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中,对银行卡清算业务的界定为: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直接对“支付清算”进行了界定,也可以作为参考。本办法所称支付清算,是指支付指令的交换和计算。其中:
(一)支付指令是指参与者以纸质、磁介质或电子形式发出的,办理确定金额的资金转账命令;
(二)支付指令的交换是指提供专用的支付指令传输路径,用于支付指令的接收、清分和发送;
(三)支付指令的计算是指对支付指令进行汇总和轧差。
在这个定义中,没有直接提及清算和结算的概念,但可以看出支付指令的交换属于典型的清算行为,支付指令的计算则既包括结算业务,也包含部分清算过程。
二、中国支付清算体系简介
从支付清算业务类型看,包括现金、非现金业务,非现金业务又包括票据、银行卡支付、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和预付卡支付等几种。其中,互联网支付是最主要的业务类型,2016年银行和第三方支付的互联网支付金额达到2139.2万亿元,占据非现金支付业务总金额的58%;银行卡支付次之,占比为20%;移动支付再次之,占比5.66%。
从支付清算参与机构看,不算央妈的几大支付系统(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在内,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特许清算组织在内的三大支付产业主体。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旧是支付清算主渠道,2016年,银行处理的非现金支付业务金额占业务总量的97.3%。银行在大额支付、企事业单位资金结算及跨境支付等方面尤其占据主导优势。
三、代表性清算机构简介:银联的业务模式
银联作为国内唯一的卡组织,除了制定银联卡的清算标准和规则以及对银联卡的发行和受理进行授权外,还负责银行卡清算业务系统的运营工作,负责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其品牌银行卡的机构间交易处理服务,即通常所说的收单业务。
银联收单业务中支付清算可简单划分为交易信息传递、清分和资金划拨等几个步骤:
1、信息传递是指为发卡银行和收单银行传递银行卡交易信息和备份交易信息;
2、清分是指在日切后为各银行进行银行卡交易清分,轧差各个参与银行的应收和应付资金额,使得参与银行卡交易的各家银行只需要准备相互间轧差后的净额;
3、资金划拨则可视作最后的结算过程,通过央行的大小额支付清算系统或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等,来完成应收应付资金的转移。
4、信息传递和清分本质上属于一种信息传递,并不涉及的资金的流转,主要在银联内部完成;而最终的资金划拨是通过央行的支付系统进行的,因为,银行的清算账户只在央行开立(不直接接入央行支付系统的银行可在代理行开立清算账户,第三方支付机构也是在银行开立备付金账户,最终通过代理行在央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完成资金的跨行结算过程),即通常所称的备付金账户。
在2017年3月31日网联清算平台也正式落地。网联平台的运行实现了行业规范化、透明化管理,支付企业不论大小统一接入网联,支付巨头与多家银行对接的优势已经不复存在,整个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清算收益也随之而去。一系列政策出台,步步紧逼、不断削弱第三方支付平台,传统银行似乎逐渐占据优势,然而行业格局究竟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仍是未知数。但是有一点很明了,那就是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移动支付。
四、双重政策之下,支付市场群雄逐鹿花落谁家
备付金将沉淀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大量备付金分流,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用户的资金安全,降低了平台滥用备付金所造成的潜在金融风险,但也断送了某些支付平台利用备付金进行高风险投资获取收益的财路。网联打破了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的直接对接,绕过独立清算机构的模式,避免了其中存在的风险漏洞,使交易信息透明化,保护了资金安全。但与此同时,原本在资金畅通无阻的流动下可以享受的权益也会因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失去了资金清算的掌控权而丧失,而对于一些使用中小支付平台的用户来说确实有必要接入网联以保障资金安全。从这个角度看,网联的试运行对中小支付平台倒是一次很大的机遇。
五、移动支付大势所趋,虽受限仍倒逼银行改革
另一方面是政策限制,如果说移动支付的转账限额和笔数限制只是对用户体验打了折扣的话,那么给央行交备付金、接入网联则彻底打断了第三方支付的短期资金流动链条,让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收益一下子跌入低谷。站在网联的同一起跑线上,中小支付平台终于迎来了机会。
网联的开启,使巨头失去了核心优势,与中小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交备付金打击了整个第三方支付。但有人知难而退就有人迎难而上,现今所有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都拥有统一的对接入口、同样的银行渠道和低廉的清算成本,中小企业已经站在新标准下的行业风口,寻找突破口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提供更优的支付场景和体验
互联网时代的生活日新月异,人们对支付体验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当然,这离不开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的技术创新,POS机是这样,二维码也是这样。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开发出更方便省事、甚至时髦多样的支付方式都有可能被消费群体接纳。把握年轻用户就把握了移动互联网最重要的入口,Apple Pay用iPhone触碰刷卡机后进行指纹或密码付款,拉卡拉的“腕能付”力求交通卡与银行卡集于一个手环,三星Samsung Pay支持磁条支付和NFC移动近点支付,听起来都让人跃跃欲试。
二)、对于支付体验的安全性能不可忽略
在信息大爆炸时代,安全问题首当其冲。如果移动支付方便到触碰一下就可以消费,那过度敏锐的支付方式也会让人们产生不够可靠的怀疑和担忧。而如果为了安全设置复杂的准入机制,又与方便快捷的支付初衷南辕北辙。另外,对于指定手机可以使用的支付方式会受到多种因素的限制,用户很难为了体验一个支付方式而更换自己购买手机的意愿。安全、便捷、开放共享才是移动支付的基本要求。
三)、拓宽利润渠道,发展新的业务领域,而不再和银行争夺一块蛋糕
这不仅是对中小型企业,也是对所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要求。在失去了备付金这一短期资金流动链条之后,用户面对银行的免费转账汇款也在选与不选之间,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想存活下来,必须拓宽自己的利润渠道,发展出新的业务领域,形成自己独一无二的供给平台。比如随着互联网商业的深度融合,商铺转型走向数据化运营,商铺对支付平台的要求不会停留在支付上。把握需求,解决需求就会创造无限商机。
朋友们当然也要看到,很长时间内的行业格局不会发生太大的改变,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支付宝和财付通的优势仍然存在。这两者共同占据市场90%以上的份额,意味着庞大的客户群体以及已经培养出的支付宝、微信的支付习惯,客户粘性高;其次他们不限制终端,只要是智能手机都可以使用;另外,支付宝和微信的线下门店普及度高,基本上多数商户都支持这二者的扫码支付。
第三方支付平台虽然受到政策的冲击,但移动支付的大趋势仍然不会被动摇。网联将成为改变第三方支付平台业内巨头独大的格局的导火索,但引燃的过程依然缓慢,第三方支付平台也不会受到传统银行转型的冲击,恰恰相反,网联将为中小企业创造迎头赶超的机遇。在这个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风口,创造更优的支付场景和体验、保障用户资金安全以及拓宽业务领域将成为新一轮支付平台的制胜法宝。只有在未来拥有科技,数据,资源,人脉这4个基础才能更好的盈利。
银行支付结算主要指的是对多种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并将资金从一方当事人转移到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行为。而结算方式主要有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总等等。建立安全、高效的支付结算体系能够有效提升金融企业的服务水平,此外,从宏观上讲还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不仅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于货币及其转移机制的信心,还有助于维护金融行业的稳定。
一、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的特点
在我国,支付体系服务已经形成了较为严密的组织格局,其主体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机构。银行支付结算体系的主体主要是票据和银行卡,又辅之以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为主干,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支付体统为主体,以银行卡跨行交易清算系统、外汇结算系统等作为组成部分的系统型框架。而支付结算风险的产生主要是出现在运用结算工具进行货币活动以及资金清算的过程中。其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与宏观经济环境密切相关
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高额的利息招揽存款、接受贿赂违规贷款、违规对外担保、违规办理信用卡透支是支付结算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而之后,随着市场经济的转型以及发展,支付结算风险的表现形式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支付结算风险逐渐从资产业务领域转向票据贴现业务领域,从发放贷款逐渐转向降低不良贷款率。这也就导致了有关信贷业务和票据业务的风险事件的产生。
2、范围广、风险高
从我国以往的支付结算案件来看,大多数的案件范围都较广。有很多的支付结算案件是由内部工作人员或者外部不法分子,或者是外界分子伙同内部员工共同犯案,而主要的犯案手段包括诈骗、盗窃、挪用以及贪污等等。由此可见,支付结算的犯案范围之广、欺诈风险之高。支付结算风险可能时刻发生,无论是经济发达的地区还是在经济落后的地区,无论是城镇还是在乡村,都可能存在支付结算风险。
3、内部作案为主
根据对以往犯罪案件的分析,可以发现,大多数案件都是由内部人员所造成的。涉案人员既有银行内部的基层人员,也包括银行的高管,可谓是涉及银行内部的各个职务层次。此外,大多数的支付结算案件的作案手法都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隐蔽性。作案分子通常是高智商、高水平的知识分子,这就为案件的解决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二、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的成因
过度强调目标的实现与控制:商业银行传统的内部控制过度地强调目标的实现与控制,忽视内部控制模式建设,缺乏整体的控制思想和控制框架,内部控制的模式存在着严重缺乏业务执行标准和综合评价标准的现象,管理标准也多以规章制度为主,缺乏控制标准,而且内部控制程序也因缺乏要素控制的要求表现出明显的不规范。
风险意识淡化:国内银行业没有经过类似于国外重大风险事件的冲击,即使有些机构已惨遭市场风险酿成的损失,也没有引起多少重视,风险意识有待加强。
经营管理不善:部分金融机构处于经营亏损、经营困难的状态,不少银行没有真实反映其经营状况,如果真实反映其经营情况、经营实绩,可能问题更多、情况更糟。在这样的情况下,某些银行的高层不是想着如何去适应市场竞争,加强金融管理,转变经营理念,提高经营和服务水平,而是想着通过打擦边球等手段提高经济效益,导致风险提高。
科技技术落后:各银行大多数高端软硬件设备都是进口的,把软件开发大多是外包给第三方,往往造成项目管理服务不到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随着金融网上业务的拓展,电子欺骗、网络攻击、病毒入侵对金融信息系统的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健全完善的支付结算法律法规是支付结算正常有序进行的根本保证。有的法规措施可操作性不强,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执行到位;有的法规条款与其他的法律法规相冲突,还有的法律法规已不适应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的需要,特别需要引起重视的是,至今尚有一些支付结算中的风险点及新兴业务仍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对其加以约束,如对大额支付、电子支付工具及网上支付业务的监控等。
三、银行支付风险的控制策略
第一,要建立健全与支付结算相关的法律体系。对于银行来说,要想有效地规避支付结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就必须尽快落实支付结算的管理对策。特别要加强对于支付结算系统的准入条件、退出条件以及组织形式。
第二,建立健全银行内部的控制制度。对于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必须严格依照《商业银行内控指引》的准则进行。要加强业务流程的规范性,重点加强对于新业务风险点的控制和管理。此外还必须注重权利制约机制的完善,以及对于银行内部重要部门人员的监控。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内部稽核等制度,不仅有利于加强银行自身的信息科技手段,使其能够及时发现并追踪犯罪行为,还有利于商业银行的内部条件与外部环境的结合,使银行整个的内部控制模式层次化,进而达到内部控制的效果。
第三,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控制支付结算风险的一个重要策略就是加强对于银行内部员工团队的建设。只有把好用人关,进一步加强银行内部职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才能从根源上杜绝风险的产生。另一方面,还可以加大对于银行内部员工的警示教育,通过定期组织一些人员进行经验交流,来加深银行内部员工对于风险的防范意识。
四、总结
支付结算作为银行的一个重要业务,无论对其自身企业的发展,还是对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对于支付结算风险的控制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所以要求金融企业与政府必须同时开展对于支付结算风险控制的管理与建设。将对风险的防范意识放在首位,利用科技手段作为武器,以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建立起对于支付结算风险管理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