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清算是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中的又一大应用。
欧洲央行(ECB)已在着手调查如何运用区块链技术,其执行董事会成员伊夫·梅尔施(YvesMersch)称,区块链这样的创新支付技术具有潜力颠覆卡支付系统以及更广泛的金融体系;澳洲证券交易所(ASX)也在考虑使用比特币背后的区块链技术,作为其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替代品;越来越多的大型金融机构也开始尝试使用区块链技术进行跨境业务结算以及更多在进入领域的应用,如摩根、Visa、伦敦交易所、法国兴业银行、瑞银集团等。
德勤金融服务中心在其发布的《银行业展望报告(BankingIndustryOutlook)》中称,未来几十年内,区块链这项颠覆性技术将带来银行业转型,并预测到2020年,区块链支付系统金融交易量会赶上美国自动清算所(ACH,AutomatedClearingHouse)。
今天的金融探索之区块链系列,小毕为大家详细整理了区块链技术在清算与支付方面的应用。
认识支付系统
在一个标准的银行间资金转移过程中,如果发款银行和接收银行互相没有开立账户,他们将不得不依赖一个中央清算所或者关联银行。从实行到结算,支付的工作流程要花费数天,而且中间方还要收取一定费用。
1、银行间支付——保守型解决方案
银行间支付经常由中央交易方完成,每一个银行都有一个本地数据库。这个数据库作为一个权威总账记录了所有账户余额和交易流水。这里面有几个缺点:第一,本地数据库必须经过对账并同步。第二,中央交易方要在抵消不同账户的借贷后才执行支付,如图3.2所示。
保守型解决方案就是对于同属一个集团的银行使用区块链来为支付行为生成总账。每一个银行都可能是一个私有区块链网络的参与者,并且能够完成交易,参与一致算法。
采用了这个解决方案,就不再需要不同数据库之间的对账了,因为一致性算法已经取得了单一总账的权威状态。而且,支付可以不需要中间方就在银行间进行结算,切实地减少了其间的费用。这种交易是近实时的并且是点对点的,减少了交易对手风险,将结算时间降至以毫秒计算。在监管者看来,一个区块链是所有交易共享的不可变总账本,所有的监管者和审计方都有权访问。
不同法律实体的交易私密性可能是一个问题,因为在传统的区块链中,每一个法律实体所在的节点都可以访问其他参与者的记录。这可能和隐私相关的法律框架有所不符。保护参与者的数据隐私的解决方法尚在研究当中。
2、银行间支付——颠覆性解决方案
银行间支付采用活跃于特定网络的多重中央交易对手来为借贷双方结算。为了最小化交易对手风险,每一个银行必须为每一个支付网络设立准备金账户。
在这种情况下,许可区块链(私有区块链)可以在属于不同集团的银行间实现。关键的优势在于跨界支付可以摆脱关联银行的参与。这样,本来要给中间交易方的资本金就省下了,能分配给自身银行业务的资源就增多了。只需一个储备金账户,即可达成支付的全网区块链平台结构。
当大量银行参与到这个网络中时,这个解决方式就显得很有吸引力。Ripple就是一个基于区块链的跨界支付系统的例子。在Ripple中,验证节点由遵守一致性的识别过的金融机构运营。Ripple也能整合货币交换能力来为跨界支付提供流动性。
跨境支付的难点
现阶段商业贸易交易清算支付都要借助于银行。这种传统的通过中介进行交易的方式要经过开户行、央行、境外银行(代理行或本行境外分支机构),这些中每一机构都有自己的账务系统,彼此之间需要建立代理关系,需要有授信额度;每笔交易需要在本银行记录,还要与交易对手进行清算和对账等,导致速度慢,成本高。
与传统支付体系相比,区块链做支付是双方之间直接进行,不涉及中间机构,即使部分网络瘫痪也不影响整个系统运行,成本低廉。
例如,Ripple创建的基于区块链的通用分布式银行间金融交易协议,为用户提供跨境、任意币种实时支付清算服务。
2014年,德国Fidor银行宣布成为首家接入Ripple协议的银行,开始采用这一创新型底层协议,进行即时、免费的汇兑业务。顺便八卦一句,Fidor原本就是很具互联网精神的银行,其账户可以存储比特币。
它还曾经在Facebook上推出“点赞获得存贷款利息优惠”活动。但是像Fidor这样的时髦银行不多,Ripple在全球推广进展缓慢,目前参与者不多,2014年强调要推广中国市场,但显然并不顺畅。
看似降低成本的安全方便的区块链跨境支付落地难在哪里?区块链在技术上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同时区块链技术对于央行成为一个“假设挑战”,因为它削弱了对中央银行的需求。这种技术的性质意味着它并不容易能够融入到现有的监管框架内,数字货币的无国界特性也对于监管提出挑战。
除了Ripple外,还有多家基于比特币区块链基础的跨境支付公司。他们与Ripple不同,基于比特币兑换开展跨境支付服务,这让他们在政策风险和技术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还面临比特币交易规模和币值大幅度波动的市场风险。同时,基于比特币的跨境支付系统,虽然支付貌似便宜了,但是别忘了,公司投入在矿机、挖矿算力等基础设施和防范黑客攻击上的钱也不少。
一个炫酷的技术有可能成为金融基础设施变革的催化剂,各国央行对区块链的密切关注也显示了这一点。但是新概念新技术的成熟和应用取决于多种因素,尤其是涉及到金融监管,已经超越了技术层面。
经常被引用的Gartner的技术成熟度曲线(又称技术炒作图,用来研究技术的商业可行性),说明技术应用不像概念热炒那样简单。技术的成熟过程是一个方面,全球金融监管和国际政治角力是另外一个方面。密切关注进展的同时,商业性投入宜谨慎渐进。
区块链支付——跨境电商近乎完美的支付解决方案
区块链支付属于区块链1.0范畴即数字货币应用。
一句话描述:分布式网络技术的跨境汇款可以在去中心化的机制下使用户以更低的费用和更快的速度完成跨境转账,所以孕育着庞大的市场空间。
“区块链”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过去十分钟内所有网络交易的信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防伪)和生成下一个区块。“区块链”技术拥有去中心化、方便快捷、高安全性、记账速度快、成本较低、互相监察验证等优点。
区块链技术可应用于升级跨境业务,打造新的跨境支付方式,推动跨境业务发展。当前的传统跨境支付方式清算时间较长、手续费较高且有时候会出现跨境支付诈骗行为带来跨境资金风险。
通过区块链技术打造点对点的支付方式,撇除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中间环节,不但可以全天候支付、瞬间到账、提现容易及没有隐形成本,也有助降低跨境电商资金风险及满足跨境电商对支付清算服务的便捷性需求。
1、区块链支付的解决方案
首先,区块链建立一个去中心化的全球结汇系统。这个系统的核心机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引入网关系统来解决非熟人之间转账汇款的信任问题。网关一般由具有公信力的主体来担任,如银行、第三方机构等。用户与网关之间的关系在整个系统中反映为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即如果用户A需要通过区块链钱包汇款给用户B,则其间的网关就与A生成了债务,与B生成了债权,通过将该网关对B的债权转为A对B的债权并进行清算,继而反映在双方余额变化上就完成了交易。这种债权债务关系会通过分布式网络储存在若干个服务器上,服务器之间以P2P的方式进行通信以避免单一、集中式服务器所带来的各种风险,系统通过一定的加密技术确保数据安全。
根据共识,设置多个可选择结算加密数字货币,如比特币、瑞波币等。数字货币在每个交易过程中起到一个类似保证金和交易费的作用。为了防止恶意攻击者大量制造垃圾账目影响网络正常运行,区块链钱包要求每个网关都必须持有一定限额的数字货币量,并且每进行一次交易,就会有一定数字货币被销毁,由此来提高恶意攻击者的攻击成本以保证运行安全。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银行等要参与数字货币的跨境结算怎么办?好办,由银行指定特定的数字货币作为银行技术支持和底层协议,这样就代替传统成本高昂的SWIFT技术,从而帮助传统银行以更快的速度、更低的成本来进行跨境清算和汇款,当然银行还可以选择覆盖更多的币种和支付场景。类似京东和天猫为消费者提供多种结算方式一个道理。
对于不同币种的货币兑换,区快链钱包建立了一套算法迅速匹配到提供最优惠换汇价格的做市商,然后由该做市商接受付款行的货币并向收款行支付其所需的货币,这里的做市商承担的就是上述网关角色,通过对双方债权债务的清算来完成跨境汇款。
从上述运转流程不难看出,在区块链驱动的跨境电商的支付中,有几个主体关系:
去中心化汇款系统
谁担任网关角色
做市商
可供选择的多个数字货币币种
区块链底层协议
银行或参与或不参与
去SWIFT化
债权债务关系在结算系统里被自定义为算法信任
防交易攻击,最大化交易安全
另外,再介绍四种已经在跨境支付中应用的解决方案:
1.第二种跨境支付:用各自的法币兑付成比特币等完成汇款流程。
2.第三种跨境支付:不涉及货币兑付,平台直接收取汇款手续费。
3.第四种跨境支付:通过ATM网络完成跨境汇款。
4.第五种跨境支付:套期保值支付。通过区块链的智能合约,锁定三天比特币价格不变,可以与网络内任何一个账户完成交易。交易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2、区块链支付的挑战与愿景
毫无疑问,区块链技术可以为跨境支付提供解决方案。简单的复杂的都有。可以弥补现有跨境支付中的体验问题。但是,区块链跨境支付还是存在一定挑战的。
五个挑战:
第一个挑战,道德犯罪。道德犯罪根源是区块链匿名机制,建议在跨境电商的支付结算中可以要求交易主体要实名认证。匿名机制使得用户的货币被盗后难以获得法律保障。
第二个挑战,是不同国家外汇管理的政策的不同。有的宽松,有的严格管制。平台自然也会受到影响。
第三个挑战:各数字货币总量有限,在跨境交易中会遭遇“上限”的挑战。
第四个挑战:中心化与去中心化的两股力量的挑战。
第五个挑战:社会成本上升带来的资源性挑战。区块链系统需要大量”矿机”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交易处理会消耗整个网络的算力和能源;分布式存储也会大量占用众多节点的带宽和设备。
没有货币,就没有人类现代文明。有一位学者说:货币将决定人类命运(money will decide the fate of mankind)。凯恩斯在《货币论》中说过:如果以货币为主线,重新撰写经济史,那将是相当激动人心的。我们认为,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各国面临的挑战具有一定共性,即在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上出了问题,国际货币成为影响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把“双刃剑”。伴随人民币国际化与金融市场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与全球经济金融运行更加密切地联系在一起,这就需要对国际经济金融波动的深层问题和技术前瞻性问题,进行更加细致的分析和把握,从而有先发优势,在一定程度上争取国际规则制订的主动权。
从金融经济学关注的层面看,资产价格泡沫与大幅波动、资产定价机制不畅、跨境资产价值转移的失控、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亟需修复等,都构成了危机与风险的表现。而究其根源,则需要从货币经济学层面来深入挖掘,即现代国际货币体系的“内在脆弱性”在不断上升。这种脆弱性源自于两方面:一则,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国际货币协调理念已经“丧失殆尽”,牙买加体系之后的“货币乱局”成为常态,而且进入新世纪以来“愈演愈烈”,在此背景下,各国货币政策经常出现分化、货币政策原则与全球利益往往背离,2000年的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梦想”,在货币层面上已经“濒临破产”;二则,以数字化、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等为表现的新技术演进,已经对于各国货币体系带来深刻影响和冲击,这不仅影响到货币传导机制与政策效果,而且使得货币本身的内涵与边界变得更模糊,现有货币理论与政策框架也面临挑战,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这更增添了各国央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来“精准出击”的难度,往往诉诸于“大水漫灌”或“釜底抽薪”的“粗放式”操作。
应该说,有效规则缺失与新技术演进,加剧了现有国际货币体系的内在不稳定。与此同时,要应对两大现有的脆弱性矛盾,也需要从规则和技术层面着手,真正以共享金融的发展理念,推动货币层面的共享、共赢式创新。
正视国际货币体系规则的“动荡时代”
目前,国际货币体系的规则协调缺陷日益突出。众所周知,上世纪末期以来频繁发生的国际性金融危机,已经在根本上颠覆了原有的货币规则,竞争性货币理念成为主流。在此过程中,发达经济体的实力变化、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崛起,都使得国际货币体系亟需改变。
从理论上讲,国际储备货币应保持币值稳定和供给充分灵活,最为重要的是,其供给应超脱于某一国家的经济利益和状况。但是,虽然在外汇市场中通过汇率能反映不同货币之间的供需关系,但归根结底仍离不开发达经济体的货币政策选择影响,而这些经济体又以国内经济状况为主要政策决定因素,现有国际储备货币也概莫能外。
对此,一方面,从本质上看,主权货币国提供的国际流动性相当于其自身加杠杆,而不论私人部门还是政府部门,其加杠杆的空间都存在上限,所以从长期看主权货币体系的流动性供给是有限的,其会受到储备货币国国内经济状况和流动性供给能力的制约。这种内在约束在造成国际金融市场动荡的同时,也造成了终究会出现的全球流动性结构性不足和与之相伴的通货紧缩趋势,这即是“流动性短缺”。从该角度来看,主权国际货币体系只是为解决“特里芬难题”和“流动性短缺”而进行的帕累托改进,并非帕累托最优。另一方面,当“自利性”规则作为货币政策首选之时,也可能在国际范围内产生货币的“公共地悲剧”,在经济泡沫出现、抑或各国争先脱离衰退“泥潭”时,则流动性泛滥往往成为普遍现象,并再次为将来急剧的流动性紧缩所伴随的破坏性危机埋下伏笔。
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经济进入深刻的调整期,不同类型经济体之间分化加大,国际金融市场受发达国家货币政策溢出效应影响震荡加剧。这也引发了对现行体制的思考和改革呼声,更使得不少人开始反思现行货币体系、货币理论以及国际金融秩序的合理性。应该说,国际货币体系构建是一个长期问题,需要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的机制共建、模式共赢、利益共享,在可能面临全球流动性从“泛滥”转向“短缺”之时,构建新的国际货币规则变得更迫在眉睫。
厘清超主权货币的理想与现实
在诸多关于解决国际货币体系弊端的应对思路中,有如下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一是以麦金农教授等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强调美元本位制自身具有较大的弹性,认为未来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应朝着改进美国货币和汇率政策的方向努力。二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于2009年提出的超主权储备货币方案,其认为SDR具有超主权储备货币的特征和潜力,未来应充分发挥SDR的作用,拓宽SDR使用范围。三是储备货币多元化方案,其曾在欧元诞生之时就被广泛关注,后被不少学者评定为是一种更为现实的国际货币体系改革路径。四是其他一些“非主流”观点,如回归金本位制。
应当看到,从本质上来讲,美元本位制的重建和储备货币多元化方案仍属于改良版主权国际货币体系范畴,其仅能成为一种短期救赎,回到金本位也并不现实,难以真正解决国际货币体系脆弱性。因此,要从根本上创造性地改革和完善现行国际货币体系,构造超主权货币则成为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更加吸引人的方案。通过创建一种与主权国家脱钩、能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和实现共赢的超主权国际货币体系,可以实现全球流动性的有序供应和管理。
现代超主权货币的探索可以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在关于二战后建立何种国际货币体系的讨论中,经济学家凯恩斯设想建立一个全球中央银行——国际清算同盟,创造并发行一种新的超主权储备货币——bancor,可以根据全球经贸发展提供所需的充足的支付清算媒介。但在美国强大的综合实力支持下,最终建立了以“怀特方案”为基础的布雷顿森林体系,错失了从根本上解决全球流动性短缺问题、进而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机遇。此后,在20世纪60年代应对美元危机的过程中,为了补充国际储备货币的不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通过了特别提款权(SDR)方案,并于1970年开始正式发行。1974年,IMF正式宣布SDR与黄金脱钩,改用一篮子货币(16种)作为定值标准;1980年,IMF又宣布将SDR的一篮子货币简化为5种货币,即美元、马克、日元、法郎和英镑。此后,随着欧元的诞生,马克和法郎从SDR篮子中退出,SDR的货币篮子变为四种,即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实际上,除了源自于欧洲记账单位(EUA)和欧洲货币单位(ECU)的欧元,具有区域超主权货币的特征之外,只有SDR才最具全球“超主权货币”的潜力,但却由于分配机制和使用范围上的限制,其作用至今没有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一直停留在记账单位的形式上。应该说,SDR没有达到《基金组织协定》对“可自由使用”货币的定义:(1)在国际交易支付中被广泛使用,和(2)在主要汇兑市场中被广泛交易。
究其深层原因来看,类似SDR的超主权货币探索,虽然摆脱了主权货币受到一国内部因素掣肘的情况,却也同时遇到政治、经济方面的“短板”和约束,如:能否有一个强有力的全球性最终信用支撑,使得各国将其作为国际储备资产和最后支付手段;能否有一套具有约束力的货币规则,来使得各国共同维护超主权货币的发行和使用,并分享其中的责任与权利;全球投资者能否减少对国际货币的依赖性,超主权货币能否在储备功能之外的贸易结算和金融交易等应用场景中被广泛接受。
应该看到,SDR的尝试虽然符合国际货币体系的发展方向,但其努力不断遭遇困境和挑战,最大的难题是如何在已经走向多元化的国际货币格局中,利用有效的货币规则来达成共识,推进SDR进一步“接地气”,成为“可自由使用”货币,从而为解决国际货币体系的长期性、根本性矛盾打开“一扇窗户”。 这就需要从加强SDR充当计价货币和清算手段的作用、建立SDR发行规则、改进SDR分配方式、拓宽SDR应用场景等方向继续努力。正如周小川行长于2009年提出的务实建议。 一是建立起SDR与其他货币之间的清算关系。改变当前SDR只能用于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国际结算的现状,使其能成为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易公认的支付手段。二是积极推动在国际贸易、大宗商品定价、投资和企业记账中使用SDR计价。这不仅有利于加强SDR的作用,也能有效减少因使用主权储备货币计价而造成的资产价格波动和相关风险。三是积极推动创立SDR计值的资产,增强其吸引力。 四是进一步完善SDR的定值和发行方式。SDR定值的篮子货币范围应扩大到世界主要经济大国,也可将GDP作为权重考虑因素之一。
可以说,数字化时代的技术与货币金融解决方案的变革,为此提供了全新的视角,有助于尝试数字化的超主权“共享货币”与“共享金融”模式。
电子货币对现代货币体系的挑战
在国际货币体系协调难度日益加大的同时,一国内部的货币运行与政策机制也逐渐受到潜在的“颠覆式”影响。作为起点,我们知道英国经济学家哈恩在1965年提出了著名的“哈恩难题”,即:为什么没有内在价值的纸币与商品和劳务相交换的过程中会具有正的价值?上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货币经济学”沿着该主线继续深入。这一分析方法的产生背景,主要是电子货币产生和快速发展之后,缺乏理论基础的有效支持,所以主流经济学家沿着传统理论研究路径尝试探索。即:如果货币最终消失;法定纸币不再是唯一的交易媒介,并且最终被产生货币收益的由私人部门发行的金融资产所取代;或者货币全面电子化。那么,我们将如何描述一个没有传统货币假设前提的货币经济学?这正是新货币经济学带来的悖论与难题。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的定义,电子货币是指通过销售终端、设备直接转账或电脑网络来完成支付的储存价值或预先支付机制。BIS早在1996年就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并认为电子货币可能会影响到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如影响央行控制的利率和主要市场利率的联系。客观来看,一方面,长期以来央行依然具有垄断性的货币发行权,同时也基本垄断着主要电子货币的发行权。另一方面也给货币政策的理论框架带来很大冲击,因为“货币”的可控性、可测性、相关性都在发生变化。当然,随着新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逐渐出现了可能脱离央行控制的网络货币形态。货币概念、范畴、转移机制都在发生变化。其中,大额与小额、银行与非银行,引起了不同形态的货币及货币转移带来的深刻影响,这体现为对货币数量、价格、货币流通速度、货币乘数,以及存款准备金等制度的冲击。
进一步梳理电子货币的发展脉络,需要从货币背后的信用最终支撑入手。其一,最为典型的法定电子货币的信用支撑,或者直接来源于各国央行,或者是由银行业机构提供直接支持,央行依托委托——代理关系给予间接信用支撑。以信用卡为代表的传统电子支付创新,以及金融机构电子钱包的出现,实际上都没有跳出央行信用直接或间接的覆盖范畴。其二,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非银行机构介入电子支付工具的提供之中,也对货币结构和范畴带来新的影响,其信用最终性支撑与央行的联系变得更弱一些,因此成为各国监管的重点。如欧盟专门制定规则,用以规范在信用机构之外发行以电子货币为支付方式的企业或任何法人。其三,在多元化的网络经济时代,也出现了由某些“网络货币发行主体”提供信用支持的虚拟货币。如果这些虚拟货币最终用于购买程序开发商所提供的电子产品,则交易中真正发挥媒介作用的是现实中的货币,虚拟货币并未形成独立的电子货币。如果虚拟货币不是从程序开发商中兑换获得、且交易对手不是货币发行方(程序开发商),那么这种虚拟货币就脱离了现实货币,独立地在虚拟世界里执行其商品媒介的功能。当然由于规模通常较小,其对现实经济的影响并不显著。其四,类似于比特币的虚拟货币虽然多少都存在各种缺陷,但也是电子货币进入数字货币高级状态的萌芽,更多开始依托分布式规则、智能代码来发行和运行,其信用支撑已经距离央行的中心化机制越来越远,虽现在规模尚小且技术还需成熟,但未来对现有货币机制可能带来重大影响。
无论如何,当前风起云涌的各类数字货币,已经对现实世界和金融世界带来不容忽视的影响,也成为事实上的超主权货币萌芽,或许能够在开放条件下更好地实现跨国利益主体的共享参与。如何认识、理解、适应和规范其发展,在货币理念和制度变革中迎接从IT到DT时代的飞跃,成为监管者、学界和业界共同面临的、审慎而重大的历史命题。
新技术条件下的国际货币体系变革
要推动国际货币体系的变革,可以尝试从国际层面来引导数字货币的发展,作为缓解矛盾的途径之一。其基本逻辑是:全球流动性的供给不足、国际货币波动性的僵局难以打破,既然超主权数字货币的影响事实上已经在不断加大,或许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应该有勇气正视这一点,并且积极参与、规范其发展,为将来探索较理想的国际货币体系改革道路奠定基础。
就一国法定货币来看,其支付功能是最根本的,而交换媒介、价值尺度、价值储藏等则是附属、可变的。各国目前都对于支付体系的优化给予高度重视,例如2015年美联储首次发布《美国支付体系提升战略》,呼吁所有相关方抓住机遇、共同努力以提升支付体系。美联储认为,美国支付体系改革正处于关键期,科技正在迅速地改变支付过程所涉及的诸多要素,高速传输的数据网络无所不在,计算设备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易于移动,信息处理的时效性不断增强。这些要素正在改变着商务活动的本质和最终用户(end-user)的支付服务期望。同时,作为影响公众对支付体系信心的基础要素,支付安全和敏感数据的保护正在面临动态、持续和快速上升的威胁的挑战。此外,越来越多的美国居民和企业进行日常转账,需要有快速、高效和更好的支付选择。
有鉴于此,美国希望支付体系的变革达到速度、安全、效率、国际化、协作等目标。其中,“速度”强调通过灵活和成本划算(cost-effective)的方式为支付清算结算团体快速并且最终性地结清其头寸,对各种不同的商业支付和个人支付所需的普遍的安全的和更快的电子解决方案提供支持;“效率”则强调提高以电子方式收发支付的比例,以便减少支付业务端到端的(社会)平均成本,并使得创新的支付服务所增进的价值转移至消费者和商业企业。
由此来看,为了更好地提升国家支付体系效率,除了完善现有的主流模式之外,新型数字货币和支付清算模式也带来了全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分布式支付清算模式逐渐进入主流视野,如美联储的报告中提到,要便利金融机构间基于使用通用协议和标准发送和接受支付信息的公共IP网络直接清算,因为与通过中心辐射状网络结构清算交易相比,金融机构间基于公共IP网络的信息分布式架构有可能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作为近期讨论热点的区块链技术更引起各方关注,其本质是一个巨大的、基于全网络的分布式账本,能够在不需要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使用共识算法来透明的记录和校验所有交易记录,这就构成了支撑新型货币和金融交易的某种基础设施。
实际上,除了应对现有数字货币的挑战之外,推动SDR基于分布式规则的数字化,也应该成为改革现有货币体系的重要尝试。应该说,诸如区块链、RIPPLE之类的网络技术解决方案或规则,都与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货币与金融创新密切联系,其核心在于打造一套基于网络的、难以改变的、开放透明的“游戏规则”。因此,依托区块链或者其他分布式账簿规则,一国政府或许可以尝试规模可控的、去中心化的法定货币发行,从而探索传统法币与分布式、数字化法币之间的融合可能。如此,才能进一步拥抱未来电子货币可能带来的美好前景,如:社会交易成本的下降、有效的风险控制、货币波动性的下降。具有“乌托邦”色彩的理想是,在一个公众广泛参与、节点庞大的网络规则决定的货币运行中,货币供给与需求的内生扰动因素或许会减少,货币会以全新的路径引入宏观经济均衡分析之中。
进一步扩展到全球范围来看,如果能够研发出更加科学合理的、非主权化的、网络分布式规则下的电子货币,必将推动国际货币体系、货币理论以及国际金融格局发生极其深刻的变革。
我们认为,可以尝试发行eSDR,并不断优化和完善,来构建一套新型的超主权货币跨国支付清算体系,从而适当缓解主权货币主导下的传统货币体系缺陷,也有助于应对全球“流动性困局”。
具体而言,目前SDR的发行尚未建立发行准备机制,距离真正的超主权货币还非常遥远,而且不仅受到发达国家基于国际政治和利益考量的影响,也从根本上受制于 IMF 并不稳定的运行框架和危机后影响力的下降。对此,或许可以跳出陷入困局的现有发行机制,在IMF和成员国的共同努力下,探索建立“全球央行”的机制雏形,并尝试基于数字货币规则的创新,即eSDR。
究其原则,一是依托于去中心化的货币发行机制,锚定全球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水平,依托程序算法等,依托于节点和终端来自发运行;通过国际规则来约束eSDR供给。幸运的是,1969年《IMF章程》第一修正案已经为此建立了国际法理基础。《IMF章程》第十八条第一节关于“SDR分配与撤销的指导原则及考虑”指出,“基金在作出关于分配与撤销特别提款权的一切决定时,应是满足全球长期需要(meet the long-term global need),当这种需要发生时,力求弥补世界长期性的现有货币储备,从而促使达到设立基金之宗旨,并避免世界性的经济停滞与通货紧缩或需求过度与通货膨胀”。二是通过构建一套公开透明的智能化货币运行规则,实现跨国的货币信用共识。三是由参与者来共同维护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可以逐渐纳入各国央行、金融机构,甚至是非金融企业和居民。《IMF章程》第二修正案明确提出,SDR应为“国际货币体系的主要储备资产”。G20通过的“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的框架”也是国际规则先例。在此宏观框架下,与《IMF章程》第一修正案的“长期全球需要”相结合,落实《IMF章程》第二修正案,确立“基础SDR”作为全球货币的基础货币的增长目标。
根据IMF规定,SDR的创造和普遍分配以补充现有储备资产的长期全球需要为基础。从历史上看,SDR创造和普遍分配只进行了三次。第一次分配总额为93亿特别提款权,在1970-1972年拨付。第二次分配为121亿特别提款权,在1979-1981年拨付。2009年8月进行了1612亿特别提款权的第三次特别提款权分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9年,第三次SDR创造并分配,向全球经济体系提供流动性以及补充全球金融危机期间各成员国的官方储备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2017年后,即日本和欧洲央行量宽结束后,全球流动性短缺可能较明显,则可尝试发行eSDR以补充主权货币留下的全球流动性缺口。SDR没有进入市场流通,汇率是不够可信的。与SDR相比,eSDR应尝试在储备功能之外的拓展,并直接对接应用场景,如拓展到支付、金融交易计价。例如,可允许个别国家发行eSDR计价的主权债券。
也要承认,在区块链技术等“炙手可热”的新事物中,也有规则设计缺陷和大量投机者,充满了风险与泡沫,亟需“良币驱逐劣币”,亦需在初始时期由“主权公信力”协助进行规则完善。但更需认清的是,互联网已经形成了全球化的、跨国畅通的连接平台,这使得以公共或专有网络为基础的、高效而低成本的全球支付清算体系发展成为可能,与之相应的超主权数字货币eSDR也可能在将来的国际“货币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向着币值稳定、供应有序、总量可调、利益超脱的方向完善,并以此保持全球金融稳定、促进世界经济发展,也使这一规则与技术变革引领下的创新模式,成为各国央行支付清算体系与SWIFT等跨境清算组织的功能补充者。
如米尔顿·弗里德曼所言:“货币是一件太重要的事情,故而不能仅仅交给中央银行的银行家们!”货币的发展规律,也只有掌握未来的全球性中央银行手上,来发行和管理超主权货币,才能从根本上维持全球货币体系稳定。在共享型经济金融发展已逐渐成为历史大势的前提下,为了应对现代货币体系的内在问题,或许我们也需要一点具有洞察力和想象力的“超主权货币梦想”。
总结:
1)区块链支付钱包的基础是去中心化技术,即交易双方不再需要依赖一个中央系统来负责资金清算并存储所有的交易信息,而是可以基于一个不需要进行信任协调的共识机制直接进行价值转移。由于建立一个可靠的、中心化的第三方机构需要庞大的服务器成本和维护成本等,并且一旦受到攻击可能影响整个系统的安危。而去中心化方式在省却了这些成本的同时,其系统的每个节点均存储有一套完整的数据拷贝,即便多个节点受到攻击也很难影响整体系统的安全。因此对去中心化模式而言,其本身的价值转移成本及安全维护成本都相对较低。
2)跨境汇款场景,由于其在全球范围内仍缺乏一个低成本的解决方案,不同国家之间还存在文化、政治、宗教等因素的差异,类似区块链技术这一去中心化、去信任化的模式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解决方案,但是具体的技术路线和实践效果仍然有待观察和检验。
3)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将区块链上数字资产流动与现实的现金支付相连接。区块链支付从功能上类似于GoogleWallet和支付宝钱包,但由于其建立在去中心化的P2P信用基础之上,她超出了国家和地域的局限,在全球互联网市场上,能够发挥出传统金融机构无法替代的高效率低成本的价值传递的作用。这就是吴晓灵院长所说的从信息到价值网络的区块链信用体系。每个人的密码学钱包,就可以发展成一个”自金融”平台,她可以P2P的支付、存款、转账、换汇、借贷以致全网记账清算,可以通过比特币、以太坊和瑞波币等这样的智能货币系统发行自己的金融合约产品和信用借条。
4)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并非是人民币等法币的直接对手,其更类似于支付宝一类支付系统,是对人民币等法币的补充,相当于国际跨界支付的一种中介信用。
5)区块链支付体系构建的基础就是电子支付,其优势是解决了跨境支付的不便利和交换成本极高的难题,而在主权国家内部地区的支付和交换中,法币依然发挥不可取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