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如果信息优势方利用提前掌握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的买卖操作,则势必会造成不知情交易者的投资亏损。在中国这种指令驱动型证券市场中,广大的中小投资者为整个市场提供了较强的流动性,但是,这些中小投资者也面临着信息暖乏的窘境,因此,无论是基于“三公”原则,还是基于实际的投资结果分析,资产重组事件的内幕交易都会极大地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为了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净化整个市场的投资环境,推动股份全流通环境上下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的良性发展,监管部门应该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责任与要求,特别是严防涉及公司并购重组等重大事件的信息提前泄露。同时,重点打击证券市场中利用泄露的信息或是虚假信息炒作股价甚至操纵股价的行为,加大内幕交易行为的打击力度,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基于资产重组事件与市场价格异动的研究结果表明:
第一,对于股权转让型并购,在公告并购消息前后,目标公司的累积平均异常收益率均显著为正,表明股权转让型并购活动给股东带来了价值,股权转让型并购活动的效率相对较高;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权的目标公司累积平均异常收益显著高于以无偿划转方式转让股权的目标公司,即协议转让方式的股权转让效率要显著高于无偿划转式的股权转让。
第二,对于吸收合并型并购,在公告并购消息前后,收购公司的累积平均异常收益率均显著为正,表明吸收合并型并购活动给股东带来了价值,吸收合并型并购活动的效率相对较高;以非关联交易方式吸收合并的收购公司累积平均异常收益显著高于以关联交易方式吸收合并的收购公司,关联交易方式吸收合并的收购公司累积平均异常收益率呈下降趋势,并最终显著小于0。
第三,股权转让型并购活动的目标公司累积平均异常收益率显著高于吸收合并型并购活动的收购公司累积平均异常收益率,表明股权转让型并购活动的效率显著高于吸收合并型并购活动。不过无论是股权转让型并购还是吸收合并型并购,在并购期间均存在较为显著的内幕交易特征,而吸收合并型并购活动的内幕交易程度显著高于股权转让型并购活动。这表明存在部分获得私人信息的投资者交易行为对股价波动产生了显著影响,促使新信息价值快速融入到价格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