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股票,那么基金就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课题。自从2007年基金销售出现井喷以来,买基金就成了大众投资的主要方式之一。但奇怪的是很多人却连基金公司和基金的区别都搞不清楚,甚至有人将基金和股票混为一谈,以为基金公司的业绩就是基金的业绩,就好像上市公司的业绩就是股票对应的业绩一样。
上市公司虽然把小散户不当一回事儿,但最少从法律上来说大股东和小散户有一点是利益相同的,那就是都依赖于企业的发展,企业赚钱了,大股东和小散户都有利,而企业亏损了则大股东和小散户都会受损。但基金却不然, 目前的基金公司和基民从利益上来说完全是两张皮。借用一个婉转一点儿的说法,叫“利益分置”。
什么叫利益分置,麻将馆的做法便是一例。国内虽然不能公开经营麻将馆,但很多小店都有这种生意。收费方式有很多,有此按时间收费,比如一个小时收几十元。
第二种方式为按局收费,比如打一局最少发生10元的输赢,那么赢的人付3元给老板,就算一局发生了200元的输赢仍然只是给老板3元,如果黄了那就不收费。第三种方式为按比例收费,也是赢的人付款,不过不是固定数目,而是对一局发生的赌资总数按比例提取,比如1%.
如果有4个人在一个小店打麻将,按照第一种收费方式,那么老板收取的费用和赌家投入的资金大小没关系,实际上就是设备和地方的租金。因为要付费给老板所以长期打的话赌资会越来越少,减少的部分全部进了老板的腰包,这一点很容易看明白。
但第二种和第三种付费方式就有一点儿隐晦了,表面上看手续费是赢家出的,赢家的钱是输家掏出来的,赢家并没有从自己的钱包里往外拿钱,而输家的钱反正已经输了,给老板还是和牌的人都没什么区别,于是店老板收取的费用似乎谁也不心疼。
可是从投入的赌资总数来说,长期打下去的话三种算法结果却是完全一样的,减少的钱都流入了店老板的腰包。这就是一种“利益分置”的现象,不是互惠共赢,而是店老板单方面获利。
尽管是单方面获利,但店老板仍然对这种情况不满意,因为参与人数上不去,那么赌资规模就上不去,抽水也抽不了多少,于是店老板又增加了一种玩法,动员了很多人围观,而且围观的人也能参加赌博。比如有人看好张三,觉得他手艺精湛财气旺盛于是跟着张三一起押注,而另外有人又看好王五,于是押注在王五身上,店老板对这种外围的资金也收取1%的佣金,仍然由赢的人支付。
于是赌资规模便可以无上限地扩大,规模越大,店老板收益越高,而参与赌博的人输赢怎么样和店老板仍然没有关系。当这种玩法推出来以后,因为参与人数众多,总有个别人能够脱颖而出成为大赢家,于是赢的人成了大家羡慕的对象被争相传唱,在整天吃上家碰对家的紧张气氛中,老板收取1%手续费的事情大家司空见惯被彻底遗忘了。于是“利益分置”下的店老板悄然成了最大的赢家。
这就是制度的威力。麻将馆和基金公司相比,毕竟规模上根本无法相提并论,涉及的资金和运用的程序都完全不同,但“利益分置”的本质却毫无二致。所不同的是基金公司比麻将馆更进了一步,麻将馆只向赢家收取佣金,而基金却根本不管你的输赢,全部收佣金!
基金公司的管理费是按时间长短收取的,而手续费则在买入和赎回的时候都发生。至于期间的业绩如何就和基金公司没关系了,它们采取的是规模管理的机制,根据规模来收取管理费,基金规模越大,其管理费也就越高。
一直以来,无论基民盈利或者亏损,各大基金公司都按固定比例提取管理费。受这种盈利模式的驱动,基金公司都把规模增长视为公司经营的主要目标。而小基民买入后是盈是亏就不是它们关心的问题了。
如此霸道的制度安排很显然丝毫没有考虑基民的资金安全,但为什么仍然会出现2007年那么疯狂的场面呢?还是因为股市本身的疯狂,基金是依附于股市存在的,因为投资人自己不知道买什么好,所以才买入基金,但基金买入一篮子股票的做法实际上和大势波动相差无几。另外,因为股票配置比例上的规定,就算基金公司有能力预测趋势,但它们仍然没有可能躲避下跌的风险,所以我们才会看到, 2008年一年的时间,基金发生的亏损居然超过了前面数年的盈利总和。
不管自己盈亏如何都要向基金公司交纳大量佣金, 288.64亿仅仅只是基民2011年交给基金公司的佣金,之所有看上去扎眼,就是因为交纳了这么多的佣金,而基金持有人却是亏损的,这种情况也不仅仅存在于2011年,基本上大势下跌的年度基金都是亏损的,这就是基民面对的现实。
压缩成本在一般的生意中本来是无可厚非和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在这个特殊的案例中压缩成本的直接结果就是犯人衣食不周甚至冻饿而死。契约精神的基本原则就是掌握权力就要担负相应的责任,享受利益就要落实对应的义务。
但制度设计上的缺陷让这种精神完全败给了人性的贪婪。虽然可以为他们找到很多借口,比如说大海茫茫远离社会没有礼仪伦理的约束让人兽性的一面彻底暴露。但将人性中自私、贪婪、残暴等恶劣的一面完全释放出来,却无疑是“离岸付款”的制度使然。
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那些商船主享受权利却逃避义务,发展到后期为了攫取利益而不择手段。为了保证既得利益,他们甚至可以去杀人。不管他们以前是好人还是坏人,在参与这个游戏之后都变成了见利忘义、惨无人道的刽子手。
公募基金执行的管理政策其实和上例中“离岸付款”的制度完全一样!买了基金就交管理费和手续费,而以后本金是赚钱还是亏损就不由基金公司承担责任了,这和“离岸付款”的做法一脉相承,商船主只要能装更多的人,就能拿到更多佣金,基金公司只要能把基金发行出去,便能收到管理费。正是这样的管理制度,才会有基民连年亏损,基金公司却旱涝保收的局面。
制度设计上的不公让基金公司根本就没有为基民谋利益的动力。同时,持股比例的限制让基金无法有效避险,于是随着大盘波动便成了基金无法逃避的宿命,规模越大这种特征越明显。而另一方面,年年收取的管理费又会使得本金不断减少。所以从整体上来说,基金没有长期持有的价值。那么个体上来说呢?是否那么多的黑马基金,明星基金也不能长线持有呢?
按照业内人士的说法,明星基金大多都是“人造”的,而这种刻意制造出的明星往往只是一些流星。《深圳商报》曾刊文披露: "很多基金公司都会从内部择优打造明星。
过去的做法,一般是让这只将被打造成为明星的基金先行进入一只股票,其余基金先后进入拉升股价到一定程度时,让明星基金先获利出局。随着市场发展,基金公司为了打造明星,花样不断翻新,投资也不仅仅局限于基金公司内部。
据业内人士透露,现在的普遍做法是同门基金之间进行“轮岗,。某只基金先行进入,并联合券商发布报告造势。待开始得到市场关注后其余基金介入,而涌现这种异动操作的最大可能性就是后者掩护前者出逃。”
《证券市场周刊》也曾刊文称: "投资者看重基金过去的业绩,明星基金往往受到追捧,过往业绩优秀的基金可以明显吸引到更多的资金。明星基金具有很强的广告作用,由此产生的“溢出效应,会使其所在的明星家族受益,家族中的非明星基金也可能得到更多的净资金流入,这样整个公司所收的管理费用就可以有较大增长。
因此,某些投资能力并不突出的基金管理公司很可能采取这样一种策略:由于其投资管理能力有限,不可能将旗下所有基金做强,通过集中公司的投研力量与资源做强一只或少数几只基金,并且最小化各基金之间的相关性来提高某一只基金成为明星基金,产生的明星效应可能给家族中其他基金与公司带来资金净流入,从而收取更多的管理费,还可以提高基金家族的市场份额。
当然,也有一些基金管理公司确实具备较强的投资管理能力,旗下各基金均得到较好的管理,家族中的明星是其真实投资能力的体现,并不是为了做广告而采用明星策略所致。然而,投资者在选择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时候可能更多地会被明星效应所误导,如果选择了因投资能力不强、采用明星策略而成为明星家族的基金管理公司,往往难以获得较好的回报。”
这种报道散户无法确定到底是真是假,但是基金公司采用娱乐圈的做法却是存在的,种种因素的叠加,使得基金根本就没有长线持有的价值,而只是另一个适合投机的品种。
如果投资人实在没有别的投资渠道,那只能乞求上天保佑自己不要遭遇“利益输送”的陷阱了。